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6394|回复: 68

槎水中学的高中部不会撤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5-6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4月28日,副县长叶昌盛在县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到槎水镇调研教育布点规划调整工作,重点了解该镇社会各界对《潜山县教育布点规划(草案)》中关于“撤并槎水中学”的意见与建议。
       座谈会上,槎水镇党委、政府及槎水中学负责人先后汇报了境内教育布点规划调整的意见和建议,阐述了保留槎水中学高中建制的意愿。县教育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潜山县教育布点规划(草案)》编制背景与过程,分析了全县生源变化及高中发展趋势,表明了在规划编制中将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不会强行撤并任何一所学校的态度。
       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叶昌盛指出,编制全县教育布点规划,对于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县政府对规划编制的态度是积极审慎的,前期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潜山县教育布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目的就是广泛征求群众的修改意见,集思广益,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
       叶昌盛要求,对槎水镇党委、政府及广大群众要求保留槎水中学高中建制的意愿,县教育局要充分考虑和尊重群众意见,在规划的修改完善中予以合理吸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群众,倾听意见,做好《潜山县教育布点规划(草案)》的宣传解释工作。槎水镇党委、政府要从维护大局、关心群众的目标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槎水中学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稳定教师情绪,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叶昌盛强调,槎水中学是我县山区唯一普通完中,在全县教育界曾创造过辉煌的历史,槎水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引导,将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的深厚感情转化为支持学校发展的实际行动,在信息、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学校有力支持,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努力把槎水中学办成学生向往、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发表于 2014-5-13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槎水中学还是拆了好,越快越好。要面对实际,面对现实。一,生源少,二,师资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是要实事求是。为民办实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10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槎水中学并入源潭中学。理由:1、全县生源减少,山区学生生源也减少。2、畈区学生并不倾向槎水中学。3、师资是制约槎水中学发展的,畈区的老师不愿意,山区的老师也不愿意,领导不愿意,一心想进城、到山外。4、并入源潭中学,交通方便,原105国道东边有源中,西边有黄中。5、合并后的源中可做大做强。有利用于学生,有利潜山教育。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9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本县黄柏片山区唯一的一所高中,保留是很多人的意愿,但办学不能仅靠意愿。槎水中学教职员工和槎水镇领导应该认真分析当前办学形势,拿出切实可行的办学方略和实际行动,将学校办出特色来,以赢得社会的肯定。只有这样,槎水中学才会长久站立!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8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保留槎中原状的同志们:你们愿意让你们的孩子填报槎中吗?如果不愿意,那讨论还有意义么?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5-6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发布这么好的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呵,毕业后还没回母校玩过呢,要是撤了都不知拿什么借口去玩:lo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2: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布局合理就是民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槎中不撤是好事,但是槎中的领导班子最好要大换血,这十年槎中是一年比一年萧条,如果还这样没有起色的话,以后还是要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6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里必须要所高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2-26 20:44 , Processed in 0.087032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