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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361°

惨烈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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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钓寒江 发表于 2014-3-15 20:49
这种说法不知可有科学或法律依据?
要是孩子去世,然后将母亲的工作也剥夺,个人觉得可能更不合适。。。 ...

事故原因不清楚之前不能乱说,我认为这个母亲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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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祸就是车祸,也不要添油加醋的找些莫须有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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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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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野寨那条路,是死亡之路,这几年死了不少人了,路口太多,车速快。各位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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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处理结果没出来之前,不可枉下评论!
车祸的发生,并非都是大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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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人艳 发表于 2014-3-15 18:56
据我所知,撞人的是一辆公交车,而且车主就是前年古塔小学被绑架杀害的8岁孩童的母亲,孩子被害之后一个月 ...

我觉得你就是个畜生,人家孩子被杀了,社会就该抛弃她?事情已经过去二年多和今天的车祸有联系吗?
今天死二个人死的怎么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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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2: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一出车祸就把责任推给大车、看看有些骑摩托车和电瓶车的是怎么个骑法再说不迟、有些人早晚都会出事、死了伤了还连累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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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发生的已经发生了 不管是开车 骑车 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 在路上时刻小心为妙。还是积点口德吧 不是相互谩骂就能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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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逝者默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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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俩位死者都是中学生,五庙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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