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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分三类主体功能区绩效考核将根据功能区定位不同而改变
合肥在线 2013-12-25 06:36 稿源: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昨日,省发改委正式发布由省政府印发的《安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我省各地划分主体功能,并为未来发展指明目标。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指导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纲领性文件和远景蓝图。 国土空间分三类主体功能区 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统筹考虑国家和安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将全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三类主体功能区,即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其中合肥市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肥西县、肥东县是国家重点开发区域,重点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巢湖市、庐江县、长丰县为限制开发区域,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件较好,具有较强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定位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从全省来看,合肥、芜马、铜池、安庆、滁州和宣城六大片区是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全国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淮北平原主产区、江淮丘陵主产区和沿江平原主产区是我省的“米袋子”;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定位为生态功能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重要水源地则被划上禁止开发红线。
2020年,林地面积485万公顷 据悉,安徽省国土面积14.01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5%,2010年开发强度为13.65%。 据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介绍,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省开发强度将控制在15%,城镇空间控制在5000平方公里(目前为3300平方公里)以内。农村居民点空间控制在10000平方公里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9.33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490.73万公顷。绿色生态空间将继续扩大,林地面积扩大到485万公顷。 绩效考核因定位不同而变 各个功能区定位不同,必然造成各地GDP落差严重。 如何保证《规定》在地方顺利实施?张韶春表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根据功能区定位不同而改变。 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财政收入、能耗等;农产品主产区实行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投资、工业、财政收入和城镇化率等指标;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考核大气和水质、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生物多样性等指标;禁止开发区域则主要考核保护对象完好程度以及保护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晨报记者徐晓景 合肥片区主体功能区划分 重点开发区域 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肥西县、肥东县 发展方向: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限制开发区域 巢湖市、长丰县、庐江县 发展方向: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禁止开发区域(部分) 刘铭传旧居(肥西)、巢湖风景名胜区、汤池风景名胜区(庐江县)、合肥市环城-西郊风景名胜区 发展方向:自然文化资源保护 省重点开发城镇(合肥) 巢湖市:巢湖市市区、柘皋镇、夏阁镇 长丰县:水湖镇、岗集镇、吴山镇 庐江县:庐城镇、同大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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