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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上午及12月24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卓晓静,副主任徐雷生、黄晟前、韩建平及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韩建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教育局局长叶方波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和教育布局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各项工作取得了切实成效。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加快布局调整;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学校运转;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发展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汪为民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1-11月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培育财源,加强收入征缴,确保应收尽收;精心编制部门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性投资管理,严控政府举债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重大项目决策机制,认真谋划2014年财政工作。会议批准了县政府提出的2013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海兵受委托所作的《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为促进“平安潜山、法治潜山”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找准公诉工作服务潜山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有效地履行公诉职能,努力实现公诉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评议了县发改委、供电公司的工作,充分肯定了县发改委、供电公司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应有贡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议通过投票方式确定县发改委、供电工作为满意等次。 会议决定了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时间及建议议程,研究确定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委常委、副县长朱翯,副县长郭玉晟,县人民法院院长胡胜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房振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江水,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潜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举行潜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潜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2014年1月16日至18日在县城举行潜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潜山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潜山县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潜山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潜山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潜山县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潜山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潜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潜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 潜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石力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 (2013年12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石力辞去潜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备案。
潜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3年12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劲松为潜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