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人山人海之痛”为何难解旅客人流、消费增长是大背景,而人流顶峰还远远没到来密密麻麻的九寨沟滞留旅客
据全国假日办的统计,今年“十一”长假的前两天,中国主要旅游景点游客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8.8%,略低于去年火爆的中秋国庆八日连休期间21%的增幅,但大幅度高于2011年的8.8%和2010年的6.5%。头两日门票收入相比去年更是增长了25%以上。其他数据也表明了今年黄金周的火爆。10月1日当天,中国铁路客运量达1,03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3.2%。
中国旅游研究院在上个月指出,“预计中秋、国庆两个公共假期的旅游接待人次为4.39亿。按可比口径,较去年同期增长18%;旅游收入为2247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比去年同期增长22%。”
去年和今年旅游市场的火爆不是偶然现象。据全球知名的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11年的报告,2010到2020年间,中国旅游市场将会强劲增长,旅游总人次每年将增长9%,市场价值每年增长14%。其中增长最快的就是国内过夜休闲游(大部分拥堵景点的游客即属这种),将从每年2.45亿人次增长到7.98亿人次。换言之,中国国内旅游的人流顶峰还远远未到来。
中国游客旅游经验欠缺,预警、预约机制能起的作用有限许多论者指出,建立完善的预警、预约机制能够有效缓解黄金周各处都人山人海的现象。不少人相信,在游客尚未动身之前,甚至在长假开始之前,有关部门做好客流预警,及时提醒公众哪些景区可能出现拥堵,将有助于解决问题。另外,建立景区预约制度,将大部分景点门票交给网上预订,也被认为是疏导游客的有效办法。
然而,预警、预约制度在短期内起到作用的可能性并不大。原因是中国的游客群体大多数都缺乏外出旅游的经验,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定义,缺乏经验是指旅游经验少于三年并在过去一年内旅游次数少于三次的游客,而这样的游客占所有国内过夜旅游者的70%以及出境旅游者的77%。这意味着,即便建立了良好的预警、预约制度,也不容易在这部分旅游者身上起到作用。说起来,大部分人一年也就盯着一两次长途旅游的机会,对旅游质量的要求也不太高,往往是“去过了,看过了”就满足了,并不会轻易因为人多而就放弃。
而且,对于景点来说,“多收门票”是最为现实的利益——很多景点不就指望着国庆吃饭,甚至地方财政也指望靠旅游收入过日子。相比之下,景区长期生态的保护,是否“杀鸡取卵”等问题,往往不在景区管理者考虑的范围之内。在这种情况下,景点也很少会考虑用预警、预约等会影响门票收入的措施来限制人流。
解决景区拥堵,不在于取消十一黄金周,也不在于恢复五一黄金周那么,景区拥堵的问题是否在黄金周本身呢?不少人认为,黄金周期间之所以出现人满为患,原因就在于全国集中放的这七天长假,天然地就让人们不约而同地把出行计划定在这几天,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景区拥堵。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只能取消十一黄金周,将假期打散,不再为此挪用周末,人们自选时间分散出行。然而,中国地域辽阔,旅游资源空间分布很不均匀,很多人只能在长假期间内进行长途旅行。如果除春节外的法定假期都无法连在一起,那么这无异于限制了很大一部分民众的旅游权利。
那么,是否该恢复五一黄金周呢?有研究指出,五一大长假的取消,使得很多长途旅游的需求转移到了十一大长假,因此恢复五一黄金周,将有助于减轻十一的压力。然而这也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因为按前述的旅游增长的趋势,即便恢复了五一大长假,也还是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只要是集中放假,无非是又增加一个人满为患的黄金周而已。
所以说,仅在“黄金周”上面做文章是不行的,要解决人山人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想办法让民众能够错峰出行旅游,即有在黄金周之外长途旅行的机会。
改变“人山人海”的中国式旅游,根本方法只能是落实带薪休假发达国家民众长途旅游主要依赖带薪休假“黄金周”出行的车群挤在一起
早在1982年墨西哥世界旅游会议通过的《阿卡普尔科文件》就指出,各国的责任不能局限于承认带薪休假的权利,而应该创造实际和恰当的条件,让享有假日的人更有效地享受,很重要的方法就是“应该做出实质性努力错开休假时间”。只有错开休假时间,才能让各种景点、娱乐休闲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许多欧美国家并没有黄金周的概念,法定假日不会连着一起放,也不会挪用周末使得连续6、7天要一直办公,他们基本都在带薪休假期间旅游和度假——当然,较长的带薪休假天数是这么做的前提。
然而在中国,人们更习惯利用法定节假日来旅游度假。中国法定假期本来就相当有限,这其中有好几天属于全国人民一起返乡的春节,好几天属于全国人民一起出游的黄金周(五一黄金周取消之前更甚),这完全违背了“错开休假时间”这一原则,使得中国人的旅游度假质量相对较低。要想改变这一局面,只能是在传统的黄金周之外,尽量利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所规定的带薪休假时间来进行旅游度假,分担黄金周期间的旅游需求和景点承受的压力。
但众所周知的是,中国人在保障民众带薪休假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不仅带薪休假的天数在世界上本来就偏少,能够落实的带薪休假天数就更少。据2011年《小康》杂志调查显示,在受访的职场人当中,“每年享受”带薪休假的,只占31.3% ;“经常享受”的占17.6%,26% 的人只是“ 偶尔享受”,另有21.8% 的受访者表示自己“符合条件但从来没有享受过带薪休假”。无怪乎比起黄金周,利用带薪休假出外旅游始终不是主流。
促动带薪休假落实,需要法律的强力保障中国的员工很难休上带薪休假有多种原因,但首要的原因是立法和执法方面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虽然规定了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和天数,但这一行政规定本身的法律地位较低,也并无严格的处罚条款,因此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遵照执行。并且,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往往没有主动监督检查这一条例,使得很多地方条例变成一纸空文。
有人认为,企业是否放带薪年假,公权力不应干预过多,而应该交由市场自己决定,如果员工不能忍受企业不放带薪年假,那跳槽就好了。不少人还担忧如果公权力强迫企业放带薪年假,可能会造成企业雇佣员工的意愿降低。的确,上述的说法有其道理。但正如一天8小时工作制和周末双休制一样,带薪年假应该被视为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基本权益。在英国,20世纪30年失业状况也极其严重, 几乎每年失业人数均在210万以上, 失业率均在10%以上,但正是在这种条件下,1938年英国通过了《带薪休假法案》,使英国成为世界上最早认可并实践带薪休假的国家之一。而这份法案,成为了英国人主张带薪休假权利的有力保障。
更关键的是提升劳动者议价能力英国《带薪休假法案》之所以能够出炉,离开不了劳工代表与资方的集体谈判。他们的权利是在博弈中自己争取得来的,因此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然而在中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出台与民众关系不大,其执行自然也就没什么力度。调查显示,“担心上司对其工作态度的评价而不愿休假”与“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成为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两大靠前的障碍。
事实上,越是规范的、劳动方相对雇佣方地位越高的单位,带薪休假落实得越好。《小康》的调查显示,98.2%的行政机关员工表示,其单位按照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带薪休假。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该比例也分别达到了97%、96.5% 和95.4%。而在私企,仅六成(60.1%)员工表示公司按标准执行带薪休假,而员工休不休还不一定。
这足以说明,是否有带薪休假,是否有更多的机会长途旅游,与劳动者的地位是有很大关系的。想要争取带薪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就务必提升自己的议价能力。
结语
等什么时候,私企执行带薪休假的实际天数能够接近公务员,黄金周出游人山人海的问题就没那么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