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车辆通行管理 1、可直接进入景区的车辆 进入景区执行抢险、消防、医疗救护、警卫、紧急救援、公安执法等特殊工作任务的车辆。 2、凭景区定期通行证通行的车辆 (1)潜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办公室公务车辆; (2)潜山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水吼镇、天柱山镇、龙潭乡等业务车辆; (3)景区管理机构、经营单位的办公车辆; (4)为景区提供电力、通讯、气象等服务的日常工作用车; (5)车籍和办公地点在景区换乘区间的企事业单位(含宾馆、酒店、寺庙)的自有车辆; (6)景区换乘区间内居民的私家车辆。指户籍在景区,为个人所有的非营运机动车辆。 3、凭景区临时通行证通行的车辆 (1)服务于景区居民或酒店生产生活、工程建设的生产生活车辆。景区生产生活车辆实行限时放行,旅游旺季放行时间段为:每天18:00至次日早晨6:00,旅游淡季放行时间段为:每天15:00至次日上午8:00。 (2)境外团队车辆(限30座以下)。 (3)购买景区2013年年卡和办理采风证的步行登山的人员自备车辆,仅限进入马祖停车场,不得进入大龙窝景区。 (4)景区换乘区间内居民走亲访友,及婚、丧、病等社会事务车辆。 (5)其它经天柱山管委会批准的公务接待车辆。 4、以上进入景区换乘区间的车辆应按景区管理要求,规范停放。持景区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必须主动相关证件交换乘中心(茶庄)管理卡口查验,按规定线路行驶,在工作人员指定的停车场停放车辆,私家车辆和生产生活车辆在自备停车场停车。所有车辆(特种车辆除外)不得停放于景区公路沿线和景区换乘车辆运行、停靠区间。 5、以上持景区车辆通行证进入景区换乘区间的车辆,未经景区换乘中心管理处的允许,不得搭载游客进出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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