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7542|回复: 22

公办校教师有偿补课或被解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26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公办校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等有偿补课行为将被禁止,一经发现,教师年度考核将被评为不合格,甚至可能遭遇解聘。  课堂上不教授规定课程,专门留到辅导班上补习;公办教师在培训机构中兼职赚“外快”;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收费……这些现象让学生、家长诟病已久。记者昨天走访了巨人学校、学而思、精华学校多家补习机构,均发现有来自公立中小学的一线老师兼职讲课,一位培训机构工作人员透露:“这些老师也知道悄悄出来代课是违反规定的,他们自己不公布身份,我们也不会去查,只要通过我们的考核,能上好课就行。”
  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各地要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行为,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补课场所和设施,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教育部门将把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考核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违反规定的学校,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早在今年年初,北京市教委就发布了中小学减负“八条禁令”,其中规定,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如果有家长和学生发现这种现象,可以拨打市教委热线电话96391举报,也可以到各区县教委网站举报。
  此外,教育部等部门还要求各地中招中,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计划的20%,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高收费。高校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等为名乱收费
发表于 2013-7-26 1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一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一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欢喜有人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要请转发各辅导区、各校{:soso_e11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今天竞争如此激烈,学生不加班行吗?
一考定终身,学生就是不找公办学校的老师加班也会找其它的人员补习的,或者网上的一些教育机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拥护该项政策!“课堂上不教授规定课程,专门留到辅导班上补习”,这个说的太对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支持不加班辅导,特别是中小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7-26 18: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孩子从来不去上补习班。学习也挺好的。那些补习班多半都是为了赚钱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5-2-27 12:06 , Processed in 0.094819 second(s), 2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