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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骂清华教授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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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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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谈李天一案: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小7月10日,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少年李某某的新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声明称,媒体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和老艺术家。加之此前两位新律师向媒体表示,要对李某某做无罪辩护。一时间,该事件再次引发舆论发酵。
据了解,在李某某刚刚被逮捕时,李家人便对此案产生了疑问,涉案女子是否属于酒吧的陪酒员?知情人透露,李家人从李某某本人口中了解到,案发当晚在酒吧喝酒时,李某某身边并非只有涉案的5人,另外还有李某某的其他朋友在场。从酒吧离开时,女孩并没有反抗,李某某的朋友也就此分道扬镳。在到达酒店后,受害女孩没有明显反抗,且受害女孩“醉酒”状态并不明显。尽管这些细节与多家媒体的报道内容矛盾,但李家人还是认为,这么多人员能在场证明,况且酒店等地也有监控录像。因此,李某某的母亲等人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据深圳晚报)
16日,一名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发表于 2013-7-17 1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古代都有太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李天一算什么?艺术家算什么?法律才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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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李天一算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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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李天一算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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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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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本人鸡脑判断:这小子在为自己留后路!如下:
[color=Blue][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他们叫兽强奸比农民工强奸危害更小/color]

{: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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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8:}叫你乱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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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难道不如古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不懂。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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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典型叫兽的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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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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