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4428|回复: 24

今天,我强势的拨通了可口可乐的投诉电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21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本帖最后由 The_Kite_Runner 于 2013-6-21 16:23 编辑

17号中午去便利店买了一瓶可口可乐牌汽水。

每次买碳酸饮料,都会不由自主的选择可口可乐牌,不还是因为依赖了这些大品牌。

而每当自己打开瓶盖的时候,都会有一份小小的期待,毕竟揭盖有奖啊,虽然我们都知道不会有大奖,但偶尔的小奖就足矣满足小民的心了。

最近运气不错(ps:昨晚白酒中了一瓶硬中华)——300毫升可口可乐汽水一瓶。我兴奋啊,尽管是小奖,但毕竟人人都喜欢中奖,至于人人是不是都喜欢天上掉馅饼我就不知道了,呵呵。可是仔细一看,蛋疼了,兑奖13/06/15止。于是郁闷了,再仔细一想,发现问题了——17号买的可口可乐,中奖了,兑奖日期是15截止,这不是坑爹和骗人吗?

我生平最厌恶那些广告说得好听,但实际做得不够好的企业。因为下午就直接去了安庆,第二天我才回来准备回来问问便利店怎么说。

21号,正好口渴,上午我就跑去我店的斜对面那家便利店,我暂时没有说兑奖过期的事情,我先问问能不能兑,想不到我一开口,店主什么都没有问,也没有看,直接说没有要求兑换的型号——我都没有说需要兑换的是“300毫升可口可乐汽水一瓶”,店主就直接拒绝了。于是我就接着说,“很奇怪的事,我17好买的…结果15号兑奖早已到期…”等等,店主直接说反正兑换不了。于是我也没有找他们理论,直接拿回瓶盖就走了。

回家后我就上网找可口可乐公司的投诉电话,通过021-61928000,然后通过人工就转到了合肥的太古可口可乐公司。接电话的女士直接说,他们已经通知了他们的经销商15号退回所有的瓶盖。于是我问,可是你们并没有通知消费者啊。既然是活动到期的商品为什么依然在市场流通呢。这种含糊的行为难道不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吗?最后,未果,那个女士只是说按照一般的投诉程序帮我处理。

而我也明确的说明,他们必须给我合理的解释,如果他们的客服回头不给回电,直接无视于我,我会继续纠缠。

其实一瓶可口可乐也就三块钱,很多人可能觉得完全犯不着去和那些大公司较劲。当然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这对于我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对千千万万的消费者却是大事。

消费者就永远甘做弱者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怎么维护呢?我们国民的维权意识足够吗?

求跟帖,求转载!

                                                                                                                             实名举报:黄明明

有图为证:
瓶盖.jpg 瓶盖2.jpg






发表于 2013-6-21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2:}顶一个,支持,合法权益该维护,偌大的可口可乐公司,也会耍点数字小游戏,糊弄消费者,这个例子很典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工商为什么不查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绝不花钱买委屈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一个大的:顶!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可乐公司业务员会提前和客户沟通的,过了15号就不与消费者兑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1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带有欺诈行为,活动结束了,商品还带有促销,说不过去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1-15 07:10 , Processed in 0.093570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