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家园 发表于 2013-6-23 12:06
由此可见,这个村的财务制度管理混乱,怎么钱是主任领了,又是书记拿去用了?那要会记、保管干什么?要是书 ...
原高集村书记熊玉清于2006年贪污救灾大米6包、挪用救灾款9500元,2007年1月22日,中共梅城镇党委对熊玉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08年11月28日,梅城镇高集村委会在梅城镇人民政府城建所领取258362元,属于高集村庄建设相关税费性质,当日,由高集村民委员会出具收条给梅城镇人民政府城建所,梅城镇人民政府城建所在当日没有支付现金和汇款给高集村民委员会,而是事后由熊玉清领收,至今该款258362元未进入高集村民委员会集体帐务。2009年9月19日,高集村委会在梅城镇政府城建所领取130000元,属于高集村庄建设相关税费性质,当日,由高集村民委员会出具收条给梅城镇政府城建所,梅城镇人民政府城建所在当日没有支付现金和汇款给高集村,而是事后,由熊玉清领收,熊玉清挪用归个人使用。村党总支换届选举之际,2011年4月26日,熊玉清才将挪用款其中的115000元交到高集村委会,还有15000元据为已有。2011年1月31日,熊玉清凭白条向村领取30000元,名曰小康村报批开支,但没有任何支付凭证,也没有任何事由,纯属骗取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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