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县长挂职满,送行的人挂出“习总书记:您为有张林森这样的好干部感到骄傲!”“有这样的好干部中国梦一定能实现”等横幅,曾走红凤凰网, 高集村的事,令人费解, 安徽法制报的记者写肯切,从网上晒出的党纪处分文件和不起诉决定书,可以证明,某人确实在任书记职务期间,利用手中握有的“班长”、“带头人”的权力,职务之便利,起码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什么人能胜任基层总支书记,这是我们要深思的,不能搞任人唯亲, 基层总支书记,起码没有污点,起码具体不损公肥私的基本素质,如果这两点都不具备,那么,岂能服众?岂有威望?岂能带领人民群众走上小康呢? 什么是不起诉? 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 1.法定不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酌定不起诉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检察院行使起诉裁量权的表现。 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二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某人的属于酌定不起诉,说明某人有犯罪情节, 有犯罪情节的人,在党内应该受到党纪处分. 从书记到付书记“负责全面工作”,这是降级处分吗?唬小孩子吗?如果高层知道了,真的寒心,在这个时时期,高层一再而三的强调党的纪律,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能将高层的话当耳边风吗?党外群众又怎样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