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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墨官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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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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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天喜地十八大,
人民心中踏实啦,
可叹山高皇帝远,
说真告实无人管,
潜山梅城有一例,
潜山房检无人管,
口中狂言真可怕,
有罪无罪 他”定 ”,
上书之人聂建国,
今日网上道说法,
本案机关或被卡,
敢问谁来问“她”,
先说零五并村啦,
高集余湖成一家,
镇李拼把熊当己,
一心扶她当书记,
上来一届了不起,
救灾大米卖归己,
唉!真叹息!
五保特困九五零零全归己(¥9500.00全归她)
百姓上访到省里,
镇李狠!
给熊党内做处理,警告!
一声警告音未尽,
二届贪挪更惊奇,
肆拾壹万叁仟捌佰陆拾贰,
至今村内是个奇,
主任领,书记用,
一查是个大漏洞,
实际只用贰加伍,
剩余全归自己用。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镇党委真牛
     潜山县梅城镇高集村党总支部,原支部书记熊玉清于2011年11月26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潜山县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由于复杂原因,检察院认定挪用公款违法事实成立,最终以“有罪不诉”于2012年11月5日结案。中共梅城镇党委为配合熊玉清组织策划并操纵的复职计划于2013年6月20日召开了已摊痪近两年的村支部大会,会上以不涉及熊玉清违法乱纪的组织处理,并“不准提过去的事”为大会纪律?通过了对熊玉清复职(到会58人,同意复职31人)。会后敢怒不敢言的高集村中共党员于2013年6月28日向潜山县纪律检察委员会和梅城镇党委等单位递交了诉求书,签名党员38人(见高集村中共党员的诉求书),得到了中共潜山县纪律检察委员的重视,并责成中共梅城镇党委以高集村党内的事情由高集村党员来决定为由,于2013年7月8日由梅城镇党委成员组织主持熊玉清复职大会,召集熊玉清、余成太、陈德生三位同志的支委会议,讨论对熊玉清的组织处理,并由熊玉清起草,熊玉清盖章的给予熊玉清党内警告处分的高集总支的报告呈交梅城镇纪委。为此高集村中共党员质疑: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级党委对党员的违纪处分必须经过征求基层支部或委员及违纪本人的报告意见吗?
二、受纪律处分的当事人有权力参加对自己的处分决定吗?有权力起草文书吗?有权力盖章吗?
三、参加会议的两名支委没有任何表态可形成一级组织的报告吗?
四、熊玉清因挪用公款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于2011年11月10日向梅城镇党委呈交了辞职报告,并从此脱离工作岗位达两年之久,可“梅城镇高集村党总支部”的公章仍然保留在熊玉清的手中,这样的现象正常吗?
五、熊玉清2007年“因贪污救灾大米,挪用救灾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续犯挪用公款罪,这样屡教不改,一犯再犯,对于这样的人,组织处理会越来越轻吗?这样的人还能胜任村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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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9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elson_: 于 2013-7-19 18:33 编辑

屡犯党纪的熊玉清岂能任基层总支书记

     近日,潜山县中共梅城镇党委书记授意分管组织的肖书记,明示熊玉清窃用中共高集总支名义向潜山县中共梅城镇党委出具书面报告,要求中共梅城镇党委给予熊玉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场有支委证明,中共高集总支根本没有召开党员大会,中共高集村更没有集体研究,同时,中共梅城镇党委宣布熊玉清任中共高集村总支副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如此双簧,纯属欺上瞒下之伎俩。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规定视为儿戏。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潜山县中共梅城镇党委的任命严重违反组织程序和党的根本宗旨,熊玉清曾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救灾大米和救灾款,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到几年熊玉清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款13万元,属屡教不改的党内腐败分子,这种党员的所做所为,玷污了中国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应该清除出党,潜山县中共梅城镇党委避重就轻,甚至敢冒天下之大不违,任命熊玉清为中共高集村总支副书记,负责全面工作,总所周知,熊玉清多次的严重违反党纪,属于职务行为引起的,属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潜山县中共梅城镇党委不顾党纪,不顾党员心声,不顾人民愤怒,悍然任命熊玉清为中共高集村总支副书记,负责全面工作。是对我党的莫大耻辱,是梅城镇党委书记家天下的结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八条、第九十四条规定,强烈请求上级机关,以人民利益为重,维护党性,责令潜山县中共梅城镇党委重新对熊玉清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立即撤销熊玉清为中共高集村总支副书记的任命,撤销熊玉清党内职务,还我党的清正廉明!


高集村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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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8:}可是真的扎。要是有证据就晒出来搞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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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帖子版主未经任何调查就审核通过,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对潜山论坛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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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实名举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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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2: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人呢?核实这帖子了吗?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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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论坛是潜山近60万人的精神家园,更是外县外省了解潜山的窗口。如果每个贴子都是不经认真审核就发布出去,可以说是对潜山的不负责任,让外界的人们怎么看待潜山?是的,论坛是每个人发表意见建议的地方,但是论坛的版主在这时就要把关,让这些不负责任的言谈不能经过审核关,这才是一个论坛健康发展的模式。希望潜山论坛的各位版主能够真正负起责任,让真实的,经得起事实和时间检验的帖子和大家见面!使潜山论坛带给大家多一点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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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卓文5733 发表于 2013-5-30 19:18
可是真的扎。要是有证据就晒出来搞搞

千真万确,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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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了解,该贴所述案情正凭实据,帖中所述的“熊”就是潜山县梅城镇高集村书记熊玉清,于2006年贩卖救灾大米,挪用救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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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诶,竹板这么一打呀,是别的咱不夸,咱夸一夸那贪官污吏长得像狗不理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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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人:聂建国,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
中共党员,县人大代表,现任梅城镇高集村委会主任,住安徽潜山县梅城镇高集村新联组13#,
电话138-5569-2073

稍后给各位热血的潜山人民看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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