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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结安心语 于 2013-5-30 10:08 编辑
安徽省“首届散文大奖赛”工作方案
一、方案宗旨
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建设文化强省指示精神,努力推动安徽文艺大发展、大繁荣,重振文学皖军雄风,再创安徽文学新辉煌。 二、工作目标 创造浓厚文学氛围,建立文学可持续发展机制,努力发掘文学新人,鼓励新创作品,戮力打造文学精品,强力提升文学皖军在国内知名度。 三、实施单位 安徽省作家协会。 四、实施形式 新创作品大奖赛、各市竞赛、南北中争先创优。 五、文体要求 散文、随笔(字数一般限制在5000字以内,长篇或结构紧密的成组散文随笔字数可放宽到3万字)。 六、奖项设置 奖项设市级奖、区域大奖和安徽省首届散文大奖赛大奖。 区域划分——皖北区:淮北市、宿州市、阜阳市、亳州市、蚌埠市、淮南市。皖南区: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黄山市、宣城市、池州市。皖中区:合肥市、六安市、安庆市、滁州市及省直(省直由大奖赛办公室代评)。 七、奖项冠名 1、市级奖冠名及相关奖励由各市文联作协(各行业企业文联作协及高校团组织、文学社团)自主决定,报大赛办公室备案。 2、区域奖拟分别冠名为:淮河散文大奖、江南散文大奖、江淮散文大奖;奖名所有权属安徽省作家协会。 3、欢迎各赞助、合作单位参与各大奖项冠名活动。 八、实施办法 此次大奖赛分三个层级,依次进行。 大奖赛从2013年6月开始,至2014年2月结束。 1、2013年6月大奖赛启动,各市开始组织创作,征集大奖赛参赛作品。可结合本市当年文学工作安排,在省作协支持下,举办文学讲座、研讨会等文学活动。2013年9月各市评出本市大奖赛获奖作品15件,并于9月28日前将本市获奖作品打印件或复印件各5份及作者参赛申请表、申报排名表各1份报大奖赛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凡举办市级评奖的市文联或市作协,即获得大奖赛优秀组织奖证书。 2、各行业、企业文联作协及高校团组织可参照“实施办法1”,单独组织评奖,并分别向安徽省作协报送参评作品8件。 3、会员超过50人的大中型文学社团可参照“实施办法1”,单独组织评奖,经所在市文联作协盖章认可后,可向省作协报送参评作品5件,这5件作品将纳入其所在市文联作协报送的参评作品中(不占所在市报送名额),参加后续评奖。 4、2013年11月中旬前,省作协组织专家分皖北、皖南、皖中三片,评出区域大奖赛获奖作品若干,由省作协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者所在市县或行业、高校团组织、文学社团将分别获得优秀组织奖金牌证书。 5、2014年1月前,省作协组织评委评出安徽省首届散文大奖赛金奖作品1件、银奖作品2件、铜奖作品3~6件。获奖作者所在市县或行业、高校团组织、文学社团将获得优秀组织奖白金证书。2014年2月前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向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证书。 6、宣传、研讨、结集出版获奖作品。 九、参赛要求 1、参赛作者应有安徽户口;或虽为外省(区、市)户口、外籍人士,但现在安徽工作(学习、生活)已满一年。 2、每位参赛作者限报一件作品。 3、申报评奖期间作品在公开发行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不影响申报;2013年6月之前在公开发行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十、机构设置 十一、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拨款,省文联专项拨款,省作协业务经费,合作单位赞助,其他合法来源。 十二、资金使用 1、证书制作; 2、评审及奖金; 3、讲座,研讨会,新闻发布会,颁奖会; 4、大奖赛筹备及办公; 5、其他相关开支。 十三、修改解释 本方案修改、解释权属安徽省作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