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2223|回复: 3

安徽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5-2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安徽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
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奖励。

      一、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5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5000元奖励。

      二、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或者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以上、气枪1支以上的,或者收缴军用子弹5发、非军用子弹20发、气枪铅弹2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5000元奖励。

      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收缴烟花爆竹价值1万元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5000元奖励。

      四、查处使用硝酸铵、农用硝酸铵或硝酸铵复混肥私制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无论收缴数量多少,或者收缴硝酸铵3千克以上、未取得《农用硝酸铵抗爆性能检测合格证》的农用硝酸铵和硝酸铵复混肥10千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5000元奖励。
发表于 2013-5-28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元至5000元奖励,200元谁会冒风险举报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8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举报,将举报风险降到最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28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月

妖女活千年 好人不长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1-15 19:45 , Processed in 0.137619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