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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为何被两任妻子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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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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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为何被两任妻子咒骂?



周碧华


  


   我们敬爱的大师余秋雨先生摊上大事儿了,近日,原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现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名誉副主席、剧作家沙叶新发微博称有人托其转一文,该“骂文”隐射余秋雨,引用“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等民间俗语以及余秋雨前后两任妻子的控诉。

两任妻子同时对余秋雨口诛笔伐,看来秋雨先生是有些“罪行”的。

本来,余秋雨先生的婚恋被当作经典爱情而广为传诵,因为他与两个女人的结合都是充满了浪漫色彩的。

秋雨先生的原配李红少女时代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乖乖女,学校毕业后被留在上海分配进了纺织局。从小热爱戏剧的她由于容貌、身材、语言的优势,作为业余演员被借调到上海市青年话剧团《年轻一代》剧组。那年,23岁的李红雄心勃勃地去考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击败千多名考生而名列前茅。然而,世事难料,由于种种原因,她与上海戏剧学院失之交臂,但她的答卷却被当时在上海戏剧学院任负责人的余秋雨看见了。秋雨先生便展开了攻势,1979年成功俘获李红,但1992年离婚了,原因是另一个漂亮女人的介入。

这个漂亮女人便是马兰。马兰虽然没有在课堂上聆听过余秋雨先生的课,但也应视作是他的学生。马兰从安徽省艺术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了省黄梅戏剧院。而余秋雨先生是上海戏剧学院院长,应该是说一条线上的人。当马兰凭《严凤英》的演出而一举成名后,一位艺术界的前辈送给她一本书,嘱咐她从事戏剧工作必须得读读这本书。这本书就是余秋雨先生的《艺术创造工程》,就是这本书,使马兰得以结识大他十六岁的余秋雨先生,他们就是从探讨这本书开始了他们的恋情。

马兰取代了李红,没想到现在又有人要取代她了。早在2009年,马兰就曾发表《我的声明》,内容如下:
    “因为我的丈夫余秋雨与某美女作家私通,本人掌握了确凿证据,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感谢广大观众一直以来对我的理解支持,我也将重返黄梅戏舞台,为你们继续奉献我的艺术生命。”

马兰“心寒”是因为余秋雨背叛了她,其实马兰应该对他早有认识,因为秋雨先生此前已有过背叛行为,先于马兰心寒的还有李红。千万读者一直以为余秋雨和马兰是一对神仙眷侣,没想到马兰用“虚伪”甚至“淫荡”这样的词儿形容秋雨先生,须知以秋雨先生近七旬的年龄,能适用“淫荡”一词可见其行为是很难让马兰忍受的。

按常理,当余秋雨与马兰婚变时,原配一般对男人是充满同情的,至少会保持沉默,没料到李红也跳出来揭露大师余秋雨:“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伪君子,毕竟我们一起生活了20年。总有一种禽兽穿戴衣冠,总有一种帮凶强挤眼泪,总有一种流氓自称大师,你还有脸活着?余秋雨!”可以想像,这些话都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说明秋雨大师已被两任妻子恨之入骨了。

于是我们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了,能够拼掉马兰的美女作家,一定有几分姿色。像秋雨这样的名人,结婚三四次也不足为奇,嫁给他的女人都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但为何第一任第二任如此恨他呢?“流氓”“禽兽”“淫荡”这些词儿的背后,秋雨先生的真实面目是什么?

发表于 2013-5-3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沪上剧作家发微博称有人托他转一文,暗示余秋雨与现任妻子马兰离婚。遭遇“被离婚”的余秋雨与马兰,随后陆续发表声明澄清,并表示将对一切诬陷余秋雨的造谣文字,作为“刑事罪证”进行证据保全。

  这件事情本来无甚可说。该剧作家发的微博明显是段子体,并非原创。比如说什么“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实乃典型网络语言。这种段子体微博,很容易引人会心一笑,然后信手转发。虽不了解这位剧作家为何发这则微博,但此前网上已出现类似语句,并不难查证。

  关键是这位剧作家似乎忘记自己的名人身份,又或者没想到微博的传播力量这么大。当他删除原帖时,网上已是沸沸扬扬。既然如此,当事人站出来辟谣,乃至于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亦属不可剥夺的一种权利。至于这位剧作家,也该为自己的不妥言行道歉。

  虽则如此,从这却也可看出余秋雨先生确实不太了解网络,也不太明白自己身处于什么样的时代。至于这是优点抑或不足,倒可以另说。看上去,有些转发者并非不知道这是谣言,只是抱着打酱油或看八卦的心态转发、传播。总的来说,除了娱记外,大概没多少人会把这看作值得高度关注的事情。相形之下,“被离婚”的当事人则显得如临大敌,好像天塌下来了。

  如马兰女士在声明中称“若有下辈子,还会嫁给他”,其语调之强烈,已多少让人愕然。然而,余秋雨先生借“秋雨书院”法律事务部发出的声明,措辞更为激烈。

  造谣、传谣当然不对,但把这视同败坏“中华文化”,未免用力太猛、过于夸张。撇去这其中可能存在的私人恩怨,这事情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严重。哪怕这是有人故意造谣、恶意攻讦,也只是和具体的人有关,与“中华文化”八竿子打不着。要知道,“文化代表人物”与“中华文化”,这二者可不能直接画等号。再说其他“文化代表”多着呢,如杜甫还被人整蛊成“杜甫很忙”,难不成这也是在败坏“中华文化”的伟大形象?更何况,代表云云,恐怕也不是自己封的。

  不过也难怪,据说余秋雨夫妻都不上网,余甚至连手机都从来没用过。当一个生活在“前网络时代”的名人,遭遇微博时代的信息流,不了解状况或反应过激也许在所难免。在网络时代,造谣成本低,信息传播速度快,每时每刻都会有流言、谣言在网上流传。特别是有了微博后,手贱一转发,很可能就是在传播谣言。但相应的,辟谣效率也在提高,谣言杀伤力也在降低,只要当事人出来现身说法,谣言也便不攻自破。

  就此而论,余秋雨先生遭遇“被离婚”,只不过是微博时代里的小事件。当事人原本不必如此重装上阵、大动干戈,该澄清的澄清,该道歉的道歉,也就罢了。赋予这场谣言事件浓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反倒让人觉得另有文章似的。当然还必须说,假如余秋雨先生认为有这必要,想怎么对待此事都是他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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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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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淫师表    大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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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人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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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妖 发表于 2013-5-3 13:33
文人骚客!

老妖{: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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