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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撤销了,房子还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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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6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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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撤销了,房子还在建?
         http://aqdzb.aqnews.com.cn/aqrb/html/2013-04/16/content_274320.htm  安庆晚报详细跟踪报道转载!
主持人的话:潜山县电影公司院内一处违规建筑因占用消防通道等原因引起周边居民的不满,规划部门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理。然而,记者采访时,这处建筑却还在施工。有关部门对此是否应该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还老百姓一个说法呢?  前不久,潜山县南岳路居民汪先生向本报反映:“县电影公司院内一处违规建筑,影响了我们附近居民的生活。去年县城建局撤销了这一建筑的两证一书,可到现在这一建筑还在施工,我们认为这是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
  汪先生家住在潜山县电影公司附近,他认为不久前在潜山县电影公司大院内建设的建筑是违规的:“工程建成后会影响我们附近居民的采光。而且我看到的工程图纸上,要将4米宽的消防通道出口占用做售票大厅,对我们的安全也有隐患。”
  4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岳路与大园路路口附近潜山县电影公司大院。在这里记者看见汪先生所反映的建筑,这栋建筑一楼基本建成,有完整的墙面。而二楼只有立柱框架的建筑,工地上散乱着推车、沙土、木材等建筑工具、材料,有工人正在安装铝合金窗户,施工留下的竹制脚手架也都还在。距工地不远处有一条宽约4至5米的过道通向大园路,已经不知道被谁用大块的石头堵住无法通行,这就是附近居民反映的所占用的消防通道。
  对于居民反映的问题,规划部门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首先采访了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规划办魏姓工作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因该单位建房与周边居民存在很大的争议,未按四邻协议约定执行。为此,对2012年10月8日潜山县住房和建设局发放的《编号201004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予以撤销。“考虑到民意,我们收回了它(该建筑)的许可,并请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监督”。就汪先生所反映的规划许可已经撤销却还在建设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打了个形象的比方:“酒后驾车驾照被没收了,你讲你以前有驾照,还在继续开车违不违法呢?肯定是不行的。”
  也就是说,规划撤销后这栋建筑的建设就是违规的,那么有关部门是否介入执法了呢?当天上午,记者又来到了潜山县城管执法局。在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执法大队大队长聂平林的电话。电话采访聂平林时,他告诉记者,针对当地居民所反映的情况执法局曾多次执法。他说:“一层的建设是有手续的,手续撤消后二三层就没有建设了。”当记者问到规划撤销和一层完工的具体时间时,他表示他现在不在单位,要等上班时间到单位去查找卷宗才能答复。记者在清明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也就是4月7日的14点48分再次拨打了聂平林的电话,多次拨打后依然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该县电影公司杨姓工作人员,他也称一层是规划撤销之前已经建好的,现在进行的施工是考虑到附近居民安全而进行一些后续收尾工作,并表示在与居民达成协议之前不会加盖二层。
  那么,一层真的是在规划许可撤销之前已经建好的吗?汪先生并不这么认为,他拿出几张拍摄于2013年3月11日和3月12日的照片,照片中显示当时的建筑一层还只有框架,并没有墙面,而工人正在框架内砌砖。“这处工程于2012年12月21日就撤销了规划许可,当时一层还仅仅是框架。2013年3月11日却在一层开始砌起墙来,到今天还在安装铝合金窗户。这不就是驾照吊销后还在开车吗?”汪先生认为,这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造成的,“我们这些居民很疑惑不解,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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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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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 借机收了不少钞票哦     所以该建筑太平无忧的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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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记忆是一座桥 于 2013-4-18 17:56 编辑

在事实面前,一切所谓的“解释”都是浮云~
建议那些专门钻酒店、洗脚城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官方拍客们(纠风办),应该重点关注这些行政执法部门的不作为者。说实在话,对于这样的部门,老百姓情愿你们吃点、喝点、玩点,只要你们真的把事情办实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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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法子有。。。{:soso__3110130392203091378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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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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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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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先生指哪,记者就打到哪。哈哈。现在的记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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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先生家住在潜山县电影公司附近,他认为不久前在潜山县电影公司大院内建设的建筑是违规的:'工程建成后会影响我们附近居民的采光。而且我看到的工程图纸上,要将4米宽的消防通道出口占用做售票大厅,对我们的安全也有隐患。'”
    呵呵,看样子汪先生是非同一般的人。不过从这件事情上,记者并没有寻根求源,而仅存留在表象上。一是规划为什么那么随意。想批就批,想撤就撤。规划具有刚性,一经确定不可随意更改。所以该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后,也不可随意更改。不知道是因为确实是住建局审批错了,还是汪先生能量大。二是一层建筑是否合法。按记者所说一层整体结构在规划许可证撤销前就已完工。按照该记者说法,驾照在没吊销前开车是合法的,那么可以推定该一层是合法的,其内装饰、隔墙就必然是合法的。三是记者为什么仅仅要求该内装饰停工,而不从根本上去寻求原因。为什么不问问住建部门为什么要出尔反尔,所产生的损失怎么办,该追究谁的责任,而仅仅只作为汪先生的枪使用。还应了先前的一句话,汪先生能量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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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呀,这个汪先生本事真大!记者也太盲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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