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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王牌广告从县建司搬迁入驻旺业大市场南岳路临街经营以来,其擅将公共走道封堵独占,又将其门面前小区业主共有的整个露天场地长期占用,一直从事广告牌制作加工。从此,每天切割机刺耳声和敲击、丢甩金属管的敲打声不绝于耳,制作广告牌所刷油漆经其在阳光下暴晒后产生的刺鼻气味以及烧电焊时产生的刺鼻气味,还有切割金属时产生的刺鼻气味造成空气严重污染,弥漫至楼上各家各户,不但如此,还经常在门前燃烧各种装潢垃圾产生的浓烟也令人呛鼻窒息,逼得有的住户窗户都不敢打开。王牌广告有时还晚间作业。长期在这种环境中生活,周边特别是楼上住户真是苦不堪言。一开始,有的住户忍无可忍与其交涉,遭其全家群攻,从此不敢言。曾有楼上住户家有客访,将小车停在公共露天场地,本无可厚非,却遭其横加干涉,不免一场纠纷。不禁纳闷,心生疑问:一、难道王牌广告真不知道其因经营所制造的噪声和空气污染会严重影响他人生活乃至伤害到他人的身体健康,这是违法侵权行为?二、观其与人争执时强词夺理的样子,是其真不知道其门面外的走廊和门前场地是小区业主共同使用部分?还是其认为靠蛮狠真能唬住人?三、小区物业公司就忙于发通知催收每户物业费,难道就不应该按照《潜山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52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规范住宅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禁止小区的物业使用中出现下列行为: (七)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规定去管一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