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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入松

旺业大市场王牌广告经营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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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虽说偏僻,确实有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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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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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妄、无知、愚蠢!既然有的是钱还开那么个小广告公司干嘛?天天敲敲打打制造噪音和空气污染挨人骂、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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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商靠智,大商靠诚。企业在追求利润时,一定要节能减排,也不能扰民,也不该有噪音污染。
王总发展到今天不易,既是本人努力,也是社会眷顾。做大以后,当思反哺社会,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企业家。
按我认识的王总,相信不会使大家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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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soso__6371607166681853313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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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5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多帖子都在批评王牌广告的做法,王牌老总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激起民愤就不好收拾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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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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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6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王牌广告将小区业主共有的门前露天场地长期占用于装潢加工的“出店经营”违法行为应归哪个部门管?
答: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1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规定,应由潜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该条例第42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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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真如楼主所说,情况的确有些严重。声音和气味,环保部门可以依法行政,予以处罚,占道等情况行政执法局可以对其开具罚单。
生意可以做,最好不要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经营,损人利己的行为不提倡,该受处罚的应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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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居民区与商业区混合的小区,中午休息或晚上时,那刺耳的声音没有办法休息。马上就要中高考了,商家们是得注意点了。行政部门可以行使下自己的权利了。免得有人送你不作为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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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解决?神马广告这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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