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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心翼翼

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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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5 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是原配的好。只要不是原则性的错误,你就试着原谅一次吧。为了你的孩子。
发表于 2013-3-25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不合脚,只有穿了才知道!
发表于 2013-3-25 09: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万岁,没有过不去的门槛
发表于 2013-3-2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淡定。一时的冲动会带来一辈子的后悔。深思而后行。
发表于 2013-3-25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冲动是魔鬼。
发表于 2013-3-25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的处境深表同情
发表于 2013-3-25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是到了那一步,没有回头的余地,那就毫无牵挂的离了。如果想想,只是一时之气无法吞咽,还没有到结束的地步,双方可以谅解,那就继续生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两个人能在一起时缘分,能结婚时前世多少次的擦肩而过才能换来今生的生死相依?更何况,你们还有了孩子。有了下一代就要为下一代负责!
发表于 2013-3-2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LZ文采不错,字里行间透露着通情达理,你自己判断一下,是否通过彼此改变还能生活在一起,尽可能给孩子创造好的环境。
发表于 2013-3-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姐姐,为了孩子忍忍吧,毕竟他没有错,你有义务给他一个完整的家,人生就用两个字,那就是“凑合”,希望你们能和好,给孩子一个好的环境。有些事情别太较真了,看淡了就好。希望你早些好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方颜 发表于 2013-3-24 22:31
楼主的伤痛我理解,在这个世上有很多伤痕累累的母亲,都是为了孩子苦了自己,唉,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的眼 ...

是啊,走到一起是种缘分,离别,我宁愿是一种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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