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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温州苍南县法院开庭审理“母亲毒手摧女”一案。庭审现场,23岁的犯罪嫌疑人丹某流泪说后悔。据法院查明,丹某因生女儿,遭遇婆家冷语,不堪忍受,对年仅1岁多的女儿下毒手,企图将其闷死。女婴后经抢救幸免于难。苍珐/摄
只因生了女儿遭婆家冷语相对,年轻妈妈不堪忍受,决定对年仅1岁多的女儿妞妞(化名)下毒手,确认女儿被“闷死”后报警……发生在苍南的这起“母亲杀女案”,昨天在苍南县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当事人不停哭泣,对自己行为后悔不已,并表示认罪。 患病但具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昨天上午9时30分许,双眸下方挂着两行泪水的被告人丹某,被法警押入法庭被告席。 令较多旁听者吃惊的是,小小个子、一脸稚气的该女子,竟然是对亲生女儿下毒手的凶手。 庭审中,丹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对于指控的“故意杀人罪”罪名,她表示认罪。 丹某的辩护律师为其作有罪辩护。 律师称,丹某之所以走上杀害自己女儿的犯罪道路,追根究底,错并不完全在其一人。丹某远嫁他乡,在生了女儿后,无法承受男方家庭重男轻女的压力,加上夫妻感情失和,以致患上产后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最后,她萌生了杀害女儿自己去坐牢的想法。律师恳请法庭考虑其患有精神疾病、主动报警自首等因素,对丹某从轻处罚。 对此,检察机关表示,虽然丹某患有精神疾病,但经过鉴定,在案发时丹某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公诉人向法庭给出丹某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至5年。 法庭上她哽咽着向女儿道歉 在昨天半个小时左右的庭审中,丹某几乎全程流着眼泪。在最后陈述阶段,她哽咽着向女儿道歉:“我会好好改造,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女儿。” 昨天,丹某的父亲、二哥从老家赶来,旁听了庭审。其间,丹某的二哥不断哭泣,至庭审结束,他两眼通红,已成泪人。 丹某的父亲说,他有三个儿女,丹某排老三,“我怎么也想不到,女儿远嫁到温州后竟然出了这个事。至今,我还没有把女儿的事告诉老伴,她身体不好,怕她受刺激。” 据了解,丹某的丈夫陈某昨天也来到法院,旁听了庭审。 年轻妈妈“闷死”女儿后报警 丹某,现年23岁,原籍湖北,初中文化。去年2月,她与苍南县藻溪镇(现属灵溪镇)陈某结婚,3个月后生下女儿。 据检察机关调查,生了女儿后,陈某认为生女儿不能为他传宗接代,遂常与丹某发生争吵。同时,婆家其他人对丹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不再像以前那样热情。为此,丹某认为女儿拖累了她,是家庭生活的累赘,于是产生了不要女儿的恶念。 今年9月23日,只有丹某和女儿在家,她在女儿睡觉之际,数次用手和枕套捂住女儿嘴巴、鼻子,在确认女儿被“闷死”后,丹某拿起电话报警。她在电话中称自己在家杀死了女儿。 9月23日下午1时许,苍南县公安局藻溪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丹某家,发现1周岁多的妞妞脸色惨白,用力拍打她的手脚,也没有反应。民警及附近村民赶紧将小孩送往医院。 幸运的是,妞妞没有遇害。经医院抢救,她脱离了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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