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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余本江

[呼吁] 谁能摘去县医院上空那把利剑(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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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乐小女人 发表于 2012-12-14 09:20
说的真好!支持你!

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4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7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余本江 于 2012-12-17 22:22 编辑

  14日再次打电话给卫生局医政股,了解局里现在对本案的态度。接电话的王股长还是那套什么只有走法律程序等等之类的官话,我打断了他的说辞,明白地告诉他法律程序已经结束,我要的是你们卫生局到底是什么态度。他也是和唐局长一样说什么法律程序走完了就行了。我反问他在潜山县《执业医师法》是否不必执行后,王股长又讲那也可以先作鉴定后或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通过法院诉讼,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也还是要诉讼。我重申民事诉讼已经结束,胜诉只是法律给了我一个说法,但并不代替你们卫生局就可以不追究其行政责任,我现在是要看卫生局是如何依法行政的。王股长又讲要卫生局追究就其责任也要当事人提供材料和证据交到局里纪检组。今天我将材料送到卫生局纪检组,接待的周局长又讲这事应该由负责医疗的陈局长,可是陈局长又不在局里,只好明天再去找他了。
发表于 2012-12-18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医生都想治好病人的病。既然该得到的赔偿也得到了,我觉得对人应该宽容点。对医生也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8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奈何惹尘埃 发表于 2012-12-18 13:14
其实医生都想治好病人的病。既然该得到的赔偿也得到了,我觉得对人应该宽容点。对医生也是这样。

这不是对人宽容不宽容的事。虽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但医院还是不愿承认是他们造成违规用药造成的伤害的事实,他们并没有从本案汲取教训。如果这个问题还是得不到重视,是对他们继续对其他患者造成伤害行为的放纵!请问,你愿意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吗?
发表于 2012-12-18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余本江 发表于 2012-12-18 13:45
这不是对人宽容不宽容的事。虽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但医院还是不愿承认是他们造成违规用药造成的伤害的事 ...

看了太多你的帖子,觉得你的心态有问题。容易钻牛角尖,迷失生活的本质。
本来大家对你的事情很同情,也很支持你的维权行动。但是现在,大家看法有些改变了,
法律已经有了判决,就可以了。你有何必纠缠卫生局,非得要他们逼迫县医院
给你认错。要知道世界上不止你一个人的事情很重要,也不是你的事情就是天大的事情。
对待人对待生活要有宽容之心,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吧。没有人和你有仇有恨,除非你用仇恨的眼光看世界。
三祖寺有个“解缚石”,你不妨去体会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无所谓 发表于 2012-12-18 14:08
看了太多你的帖子,觉得你的心态有问题。容易钻牛角尖,迷失生活的本质。
本来大家对你的事情很同情,也 ...

不是我的心态有问题,而是你的心态有问题!我这个牛角尖钻得不对吗?医院没有按照规范用药对患者造成伤害不该认错吗?卫生局不该依法行政吗?执业医师法在潜山不必实行吗?对犯错不认还百般抵赖的人也应该宽容吗?那按照你的逻辑对杀人犯也应该心怀宽容之心?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8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无所谓 发表于 2012-12-18 14:08
看了太多你的帖子,觉得你的心态有问题。容易钻牛角尖,迷失生活的本质。
本来大家对你的事情很同情,也 ...

我说你心态有问题,还因为你颠倒是非,不去谴责医院犯错却百般抵赖,却要责怪受害者的正当维权。卫生局依法行政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为什么还要别人纠缠?难道是“纠缠”者无理取闹?还是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为什么受害者要一个应有的道歉还要“逼”?把别人伤害了给个道歉不应该吗?大家是否改变了对我的看法不是你所能左右的,那只不过是你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强加给广大网友的说辞!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继1210日会见了唐局长之后,又分别于1216日、17日,18日见到了卫生局周局长、陈局长、张局长和吴书记,分别向各位领导表达了个人诉求并提交了《落实卫生法规,惩治伤人庸医,为全县人民构建一个安全的医疗环境》的诉求材料。负责医疗管理的陈局长认真听取了本人关于孩子受害的整个过程,和本人艰难的维权之路的情况介绍,充分肯定了我的维权行为合情、合理、合法。所提的要求不是仅仅站在个人角度就事论事,而是站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用药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安全、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避免类似伤害再度发生的高度向我们提出要求,这一点非常难得。这一要求与卫生局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符合卫生部关于临床用药的管理的要求,且当前正在开展的医疗体制改革也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最后,陈局长表示,一定将这些情况向唐局长和其他领导汇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发表于 2012-12-2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声明,我不是医生,也不是卫生系统的人。只是有感而发,觉得论坛有股风气不对头,不对就要说,难道你还能封住我的键盘?
佛说:凡是有因,必有果。
今生的事情都是前世的结果,今生的作为,必定会影响后世,所以劝大家多做善事,多接善缘。为子孙做点好事吧。
下面我要说点重话了:
1、你受伤害,维权,没有错,支持你。但是安医的医生拯救你的孩子生命,从来没有看见你只言片语感激医生的话语,可以见得你是一个只记得仇恨,不记得恩情的人。
2、安医的医生受了伤害,一死四伤,你的帖子幸灾乐祸。要知道他们救过你孩子的命呀,你要大家充分理解凶手,暗示你也有这种冲动,的确难以理解你的晦暗的心理。
3、你的帖子是为了你的孩子而来,但是我们从来没有看见你的孩子在其中的影子,现在的状况。抗着维护大众的权益的大旗,藏着多争取一点钱赔偿的目的,把论坛当作卫生纸,用完就摔
4、为了自己一点私利,纠缠反复不休,有意思嘛。得饶人去且饶人,人家是否故意要至你死地,会又结果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套用一段歌词结尾吧:
你这样痴情到底累不累
喔 算了吧 就这样忘了吧
该放就放 再想也没有用
傻傻等待 他也不会回来
你总该为自己想想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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