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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62371178

神兵天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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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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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救命钱也偷。杀无赦
发表于 2012-10-22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今天亲眼考到了抓小偷现场,感谢人民警察!
发表于 2012-10-2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杀杀,杀死
发表于 2012-10-2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别人救命的钱也偷,斩立决。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3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给两个畜生戴上牌子拉到街上转一转!
发表于 2012-10-2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2-10-27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于这些扒手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不是抓的现行,他们都不会承认,即便是有监控有确实证据的,他们也只会仅仅承认这一起,公安机关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最多是以有重大作案嫌疑等原因将他们拘留一个月,但是他们出来之后,依旧如此。
反思一下,县医院的诸多工作人员每在有人被盗之后才会跟那些被害人说谁谁谁就是小偷,还说什么报了警也不顶用,你们这些人真的至于吗?既然知道公安机关缺少证据定不了他们的罪,那你们就站出来作证啊!!!! 现在这社会,人们可以夸夸其谈的做事后诸葛亮还控诉政府无能、为何不能自己挺身做次英雄? 社会需要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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