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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段天涯

潜山 “黑” 恶 势 力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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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6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26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2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恶势力并吧可怕,可怕的是背后的保护伞。
发表于 2012-9-2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四不管怎么样,你做出的选择我们都会支持你的!
发表于 2012-9-2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牌号皖H400##的白色路虎越野?
潜山开得起路虎的才多少人?
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公安局敢动他们吗?
真是,不小心别公安局自己人的乌纱就不保了,嘿嘿,鄙视一下公安不作为
向敢于爆料的王河张英致敬  
发表于 2012-9-2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9-2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苍天啊 大地啊!这就是社会,这就是潜山!
发表于 2012-9-27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海 发表于 2012-9-19 11:16
人没事就好,本身也就是小小是事情,  这个事情我们该同期弱势一方,受害一方,但反过来想,既然人没什么事 ...

你也是个败类!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按您以上说的,那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到现在公安局没有任何答复了。因为抢劫判刑,很难监外执行,除非是特殊情况或者关系(我咨询律师得到的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12-9-27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27号,这件事过去10几天了,目前还没有接到派出所通知。至于威胁,前几天有过一次电话接触,内容我暂时封口。就此事而言,并不是什么大事,当事人身上有些清淤伤,也不知道是撞到时摔的还是打的,并不严重。大孩子膝盖淤肿,事后两天周一早上没能参与学校升国旗,老师喊我去问过话。(当时当事人没有去医院拍片子、住院等,因为司机说自己小孩子才几个月,而且也在发烧。在周一交警队上班时,当事人和司机到交警队通过简单调解,按照交警队一位领导叫司机赔偿1000元钱处理。)过了这十几天,当事人和孩子的瘀伤也快好了。虽然当时有几十个人在场,我也没能找到一个事发当时现场目击者,为我去派出所作证。在这10几天里,我一些朋友知道此事后,也和我说了不少,也都是情理之中的话。说即使公安局插手,因为没构成伤害,顶多也就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而已。。。。。。做为一个普通公民、或经商、开店、上班的人,都不愿意去招惹那些人(不愿意里面其实也有害怕)。回到潜山一年多,常常看见些因小事引起的纠纷,当时双方都很习惯的喊来自己的哥们,就地解决,很少第一时间想到报警的,这可能就是潜山的风俗吧。我2002年在北京报社工作,曾被借调到中央党校与国家经济要参编辑部组织的党校基层干部培训班负责发送学习文件(当时给县组织部发过一封中央党校农村基层党政干部培训的通知)。现在任就在山东省某出版社广告部工作。我没有通过任何一个私人关系来督促这件事的发展,我只想看看,一个普通人,当遇到不平等对待的时候,到底会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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