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关于一中操场的讨论请止于此 近期关于潜山中学(即网络上所说的一中)是否应该对社会开放的问题吵得沸沸扬扬,我觉得少数人的言论有误导公众之嫌,有必要加以澄清,以正视听。本人声明,以下观念不代表学校官方,仅为个人看法。 一、《全民健身条例》是否强制要求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公布) 第12条、28条原文是: 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
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
结合以上规定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 学校体育设施不是公共体育设施。即使是公共体育设施也只是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这一天才免费向社会开放。 第二、 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在节假日只是应当向学生开放,而不是强制向社会开放。 第三、 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如果向社会开放必须由政府办理责任保险并得到政府扶持,同时还将收取适当费用。 不少人都拿这个条例说事,认为学校有无条件开放义务,其实是断章取义、误导舆论。 二、加强校园安保,实行封闭管理是中央强制规定。 中央五部委2009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最近开展的“护校安园”专项治理的意见都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强化门禁管理,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入园。 我校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克服位于城区、人员复杂、管理难度大等多种困难,从2011年开始对学校实行了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社会及家长的高度肯定。 三、我校体育设施短期不具备对社会开放的条件与可能。 我校位于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校园面积狭小,现有在校学生近2500人,寄宿生有1000余人,即使在周末也有近半学生在校活动,学生活动空间非常有限。体育设施场地满足学生活动都捉襟见肘,无法对社会公众开放。 四、运动爱好者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给学校体育设施设备造成一定破坏。 我们相信,大部分运动者都有良好的素质,但是也确有例外。 前两年曾有部分人员来校运动,学校也抱有尝试开放的想法,但是后来发生了很多不该发生的事情:有人在塑胶跑道里吸烟,甚至引发火灾;有人将高跟鞋穿进球场;有人乱抛乱扔垃圾;更有个别人在球场角落里小便。。。 塑胶跑道在高温季节必须停用保养,可今年暑假个别人不听学校一再劝阻,强行翻越围墙、剪断围网进入球场,校方迫不得已报警处理,警方明确定性:这种行为是扰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 学校已经开学,我想只要你家有孩子在我们学校,一定会同意学校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请大家为学校着想、为我们的孩子着想,支持学校搞好校园管理,还孩子一片安全、宁静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