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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始知相忆深 于 2012-7-6 21:46 编辑
(陌上人如玉,少年世无双) 俗话说“哪个少女不怀春,那个少年不钟情”,但我认为,说十二三岁的少女怀春总是不当的,怀春应该是熟女们那蠢蠢欲动的荷尔蒙在作祟,渴望得到男人的亲近与爱抚。但是豆蔻少女们应该是没有这种渴望的,不但没有,而且极度抵触那些事情。她们认为即使男孩们喜欢自己也只能是“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那种境界。如果那个男孩有非分的动作,那也许会被认为下流,认为玷污了自己,玷污了自己纯洁的感情。所以我认为把怀春改为怀情比较妥当,怀着某种说不上来的情愫,这种情愫只能是空想,瞎想,用来填满她们空荡荡的心,因为她们心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装,于是就装进某个男孩,把他们当画一样看,美景一样的回味,这样她们的心灵会鸟语花香,诗情画意,说到底她们为自己找个一个心灵的依托,依靠。其实回到现实生活中,那些心中的小情郎什么也不是,最多是个普通朋友而已,与爱情无关。 我的少女时期也有一个心中的小情郎,他和我同年,比我小月份,我们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算不上,因为比起小宝、二柱子,我们玩的相对较少,他不懂我,我也不懂他,所以无猜根本谈不上,但是,我喜欢他,不知为什么,他的一举手一投足,一言一笑我都特别注意,也许这就是喜欢吧,喜欢是没有原因的,就像“爱是不需要理由的”,你看着他就是舒服,好像自己珍藏的一件宝物似地,没事就拿出来端详,而他是我心中的宝物,没事就在心中玩味。 我们是同班,我们的学校离家较远,我们经常路上碰见,不是他在前面,就是我在前面,我们一块的时候少,如果不是有意为之,几率总是很低的。即使在一起我们也不说话,因为那时同班男生女生从不说话,只要一说话,别人就会有流言蜚语,到时候同性朋友都认为你这人不咋地,说不定还会说你不正经,我们畏人言如畏猛兽,哪敢越雷池一步呢,所以,在学校里或路上我们都不说话。但是这不影响我暗恋他。 记得有一次最滑稽。 那是一个暮春时节,清晨的阳光如金子般洒满大地,布谷鸟在树高枝上清嗓子,准备为小麦的丰收摇旗呐喊;泡桐树的树荫还没有把树下铺满;洋槐的花苞刚刚被春风吹开,香气捂不住的弥漫在整个小村的空气里。我吃了妈妈做的馍馍,蘸了妈妈亲手做的黄豆酱,喝了一碗黄橙橙玉米面稀饭。吃饱了,我把嘴一抹,喊一声“妈,我走了”然后抓起书包就快步走了。出了我家门口没多远,我看见他了,我的心狂跳起来,我要追上他,我要和他一起走。我清楚当时的情况,如果我抄近路我便能“自然而然”的迎上他,那样,我们便碰巧了“同路”,那样便能神不知鬼不觉了。想到这,我决定抄近路。近路在满是麦田的遮盖中,除非熟悉这条路的人才能找到。我当然可以找到,因为我是这里的主人。 说走咱就走。 但是缺乏实际生活经验的我没有想到这时候麦田正酣酣的吸吮着豆大的露珠,每一根麦叶上都独自拥有着一颗亮晶晶的露滴,而且被压弯的麦叶霸占了那仅有五十来公分的田间小道。我刚一下麦田就知道不好,但是,急于赶时间追男孩的我管不了那么多,我毅然决然的趟着露水往前——结果是很被悲催的,我的裤子全都湿了,包括内裤。暮春的时节,这样一身湿,就是不怕自己生病,也怕别人笑话啊。我无奈的摇摇头,看着他渐渐的走过我预想的相遇路口,而后渐走渐远,我唯有苦笑。唉,回家换衣服吧。妈妈有没有因为湿衣服而骂我,我有没有撒谎我都忘记了。 初一上完,他转到县城中学,初二那年我要求爸爸把我也转到哪里,爸爸动用他作为乡村小学校长的一切资源,终于拿到了一个参加县城中学小升初考试的报名表,我作为一个初二的学生去考五年的题目,当然小菜一碟,我如愿以尝的进了那所学校。再后来,我写了一信给他,不想弄巧成绌地葬送了我们原本青梅竹马的友谊,他不再理我,连一点同乡的情谊也不给我,我最终彻底死心,大哭一场后,我决定忘记他,但是,三年的暗恋让我的感情产生了依赖,想忘记谈何容易。我在摘抄本上写了一首诗,我还记得其中两句,“尽管我苦恋三年无所获,尽管你对我异常冷漠”后面的转折句我不记得了,但是,我对这段感情还是无怨无悔,因为它确实充实了我少女时期的梦境,充实了多愁善感的内心,如果没有这段感情,我想我的感情不会这么细腻而丰实。我也不会在文学的路上走这么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