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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结安心语 于 2012-6-20 10:45 编辑
县政府召开桃园南路棚户区 综合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
6月19日,县政府召开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曹红斌主持会议,副县长曹立全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局、房管局、国土局、执法局、财政局、工商局、环保局、维稳办、征收办主要负责人和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工作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工作组对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意见稿)逐条进行解读,与会人员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总结我县过去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经验,结合桃园南路实际,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曹立全对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前期进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改变了过去以面积置换的做法,以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作为产权调换的原则,突出了新《条例》精神,在我县征收工作上是一个创新。他强调,征收部门要对被征收人(单位)做深入的摸排,《方案》要把我县过去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考虑进去,对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类型、用途的认定和处理及空隙地价值评估等方面要有刚性操作办法,要给足优惠政策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曹红斌指出,桃园南路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量大面广,类型各异,情况复杂,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是我县新《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征收补偿方案,完善方案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县城市发展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收部门要在摸清实情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门面房、建筑的合法与非法、容积率等倍受关注的问题,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一是要坚持以新《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方案条款的合法性;二是要明确时间界点,细化补偿标准,文字表述具体、简洁,确保方案文本的准确性;三是要广泛听取被征收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找准平衡点,确保安置、补偿和奖励三方面的合理性;四是要统筹考虑被征收人等多方承受能力和合法权益,确保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