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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2012年机关工作人员选调方案存在重大性别歧视,涉嫌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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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9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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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安大新生 于 2012-5-19 09:04 编辑

:lol       我今天无意中浏览到潜山县政府网站,打开页面“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发现政府办、计生委信息中心各招一名管理人员,条件栏都强调注明:男性。本人为安大法学系潜山籍学生,刚好还是名“非男性”!我就奇了怪了,我就愤愤不平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文化教育程度,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劳动法更是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职业岗位除非特殊必要不得设定性别、身高、相貌等条件限制。上述两岗位明显不在“特殊必要”行列,为什么一定只招收男性?这样的情况以前基本都是发生在一些企业单位,我国已有多起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纠正的案例。作为堂堂潜山县政府为何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这一规定涉嫌违宪,有严重性别歧视倾向,应予以纠正!本人将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并将将有关现象反映到省人大法工委,提请监督!因为本人真在做一个关于劳动法的课题,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女同胞关注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jpg
发表于 2012-5-1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02.jpg
发表于 2012-5-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今天是报名的最后一天了。
发表于 2012-5-1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5-19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某些部门的工作性质和内容需要男性吧
发表于 2012-5-1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学法律的!
发表于 2012-5-1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不留贴,留一句,男女有别,平等是地位上,工作上绝对平等不了,尤其是行政工作男的比女的理性一点,这一点很重要。
发表于 2012-5-1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看楼主就是刚出校门的学生啊,这些特定的岗位都是已经定了人选的,现在走走过场,免得别人说什么,你在这闹的时间和精力,还不如想想如果真想干这份工作,该如何找关系,找什么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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