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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善闪新心

源潭邮储银行的作法--------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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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春的缩写 发表于 2012-5-15 10:22
一个管理制度,互相矛盾

缺乏人性化的制度!!!!!!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葛李冉 发表于 2012-5-15 10:07
银行也应有人性化操作!

是的,现在的社会咋就这么多的制度哦!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952564809 发表于 2012-5-15 09:58
去找直接领导吧/

我打了县行和市行的领导电话,告诉他们不妥善办好此笔救命钱的严重性。他们说会慎重思考此事!
 楼主| 发表于 2012-5-15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psbc 发表于 2012-5-15 15:43
银行按照规则办事没错,如果一个人存折被盗,那小偷取款也给取吗

银行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缺乏人性化!
发表于 2012-5-15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接到QQ临时打招呼,有人提醒如下图,请楼主在帖中将所涉单位表述清楚,不然将有可能有人要告你侵权哦。

邮政银行.jpg
发表于 2012-5-15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5-1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世缘 发表于 2012-5-15 11:13
储户是上帝,哈哈 哥笑了!

这年头欠钱的才是爷。
发表于 2012-5-15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上次去县委会左边的邮政储蓄所去打钱,工作人员把自己的工资卡给我了。(人家忙着结婚,可能是太忙了)把我的卡留下去了,NND也不联系我,过了一段时间我去打钱到卡上,这时才发现卡不是我的卡,我几经周折才找到我卡在那个工作人员手中,我把卡拿去换,她还叫我拿身份证给她,TMD自己不道歉还让我出示身份证。哎......
发表于 2012-5-15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颁发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 该笔业务代理人持存款人身份证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无条件支取。
发表于 2012-5-1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赶紧联系我,有安庆电视台和省级媒体新安晚报要去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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