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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安徽省嘉宜纺织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住房公摊面积达到38%,潜山县人民永不买单 尊敬的潜山县人民政府、住建局、房管局、全体潜山县人民: 我们是“安徽省嘉宜纺织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在位于潜山县梅城镇潜阳路地段开发的“嘉宜时代广场”的业主。我们与该公司于2010年国庆节前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之前,本合同未注明套内面积,也未标明公摊面积。合同中有约定:1、本合同所填面积为出卖方暂测面积,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2、逾期不超过120日,逾期在120日之内,出卖人按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续行;如逾期超过12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且享受累计已付款的1%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的享受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补偿。 按法律途经,法律未规定住房公摊面积的最高极限数,合同又未约定该建筑的公摊面积极限数,所以依法行不通。这样我们就走另一渠道(嘉宜的全体住户齐心协力,联名上访,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目前我们控诉该公司的条款如下 1、38%的公摊面积,潜山县人民不会买单。 2、公摊面积的具体部位,详细列表,让大家分摊的依据未见到。 3、各房屋的具体图纸未见面。 4、四楼的结构层和十楼的空中面积怎么处理,要见详表。 5、他们想在120日之内履行承诺,通知我们收房,请在本月之内出示以下相关材料: A、县房管局的具有法律效率的测绘报告 B、《竣工验收备案表》 C、《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D、《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E、住宅使用说明书 F、住宅质量保证书 G、物业公司交接合同(包括物业执照、资质、人员及数量) H、房屋质量保修卡 I、消防验收报告 如果在120日之内该公司出示不了以上相关证件,我们将识其违约超过120日。 如果以上建设局、房管局、测绘局都已通过,且有文件,请问相关部门:你们为什么让贫困的潜山人民买下公摊面积达到38%的冤枉单?这些都是怎样通过的? 主要是凭我们这些普通百姓都能看出该建筑完全未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 1、 所有公共区域走廊通道未呆顶,照明灯随意挂,管道密布,布局规范。 2、 空间狭窄,B幢走廊宽度不达标,简直就是黑乎乎的地下通道。房内人若从屋内出来推开门绝对会有碰撞伤人事件发生。 3、 采光不符合住房标准。 4、 水管安装不合理,且不够标准。 5、 标有厨房的位置实际不存在。 6、 房内对走廊无通风窗。 7、 部分装修设备未拆除。 8、 图中标为房间实际是下水管道间。 虽然合同未定公摊面积为多少,但当时签订协议时有承诺,公摊面积在15%-20%之间,按照行业标准,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20%-25%左右。高档公寓最高也不过是30%,请问:哪个标准认定我们的住宅属哪一档次?如果是高档公寓,相应的配套设施在何处?如电梯、大厅、走廊等等? 120日的最后期限还有五天,请关部门五一之前给个答复。此事件一旦托过五一长假,单位没人上班,工地照常施工,等到五一长假之后,该开发商会整改完善,到位时这120天之内,该公司衽了合同承诺,而是我们没有按时交接。最后伤害的仍是消费者。我们伤不起! 我们全体住户将在此联合签名抗议,潜山县人民也将此事件上抗议到底:不买38%的公摊面积;不买无合格证件的住房;不被开发商各相关部门忽悠,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嘉宜时代广场全体住户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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