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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开庭审理3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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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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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开庭审理3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


通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工作,我县公安机关一举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抓获团伙成员多人,其中:被县检察机关起诉36人,涉及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县法院于425日、26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由于此案涉及人数多、涉及罪名多、涉及面广、影响大且社会关注度高,是自1983年恢复成立县法院以来,庭审工作难度最大、任务最重、安保压力最大的一次。为了做好此次庭审工作,我县政法机关高度重视,县法院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了审判组、警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录音录像宣传报道组,并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配合完成的工作。对此,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和宣传部门,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要求强化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庭审工作万无一失。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吴宿华局长为组长的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警力70人,主要负责庭审期间的押解、法庭秩序维护、安检和外围警戒等工作。县检察机关对起诉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庭前准备。县司法机关对律师辩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辩护意见需经集体讨论,并组织了观摩团。县宣传部门和县电视台也高度重视,将进行公开报道,增强社会效果。此外,县法院还邀请10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观摩。为了维护旁听席秩序,对要求旁听的人员提前发放了旁听证。
目前,庭审活动正在有序进行。通过此案的审理,将有力震慑犯罪,净化社会风气,优化社会环境。
发表于 2012-4-26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痞子真多
发表于 2012-4-26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还有许多,关键要重拳出击!做做样子,走走场,今天关进去,明天就放出来是起不到作用,仅仅的查一点小偷小摸也是没有用的,要查大案要案
发表于 2012-4-26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承恩说过:有背景的妖怪都可以被领走,没有背景的妖怪被打回原形
发表于 2012-4-26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承恩说过:有背景的妖怪都可以被领走,没有背景的妖怪被打回原形
发表于 2012-4-26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在2011年6、7月份分别在县城多地实施了五起持械聚众斗殴,造成双方多人受伤和财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分别是:

1、2011年6月9日晚,被告人陈某、钱某为报复被告人余某,纠集十余人与被告人余某、许某纠集的一班人在皖国路高山宾馆门前,持菜刀、啤洒瓶、木棍等工具械斗。

2、2011年6月11日晚,被告人陈某、钱某再次纠集胡某、张某等二十余人,被告人余某纠集程某、许某、戴某等十余人,双方在皖国路湖北宾馆门前持砍刀、钢管等工具械斗。

3、2011年7月1日晚,被告人余某为报复钱某一方人员,率程某、许某等人在县城寻找钱兵一方人员,在水岸江南小区,持砍刀将钱兵一方人员张胜民砍伤。

4、2011年6月29日下午,被告人储某和朱某因在被告人王某麻将室发生纠纷,当晚双方各邀集二十余人持砍刀、钢管等工具在皖国路被告人汪某家经营的“月亮湾休闲中心”发生械斗,接着又转移到全力阳光城附近械斗。

5、2011年7月19晚,任某与洪某发生矛盾,任某通过被告人何某纠集多人在西河大桥与洪斌发生械斗。

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余某、洪某、钱某、吴某、黄某等人分别实施了四起寻衅滋事、二起抢劫、一起故意伤害犯罪。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21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进行了辩护,被告人亲属和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发表于 2012-4-26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恶扬善!维护公道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2-4-27 0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天柱山2 发表于 2012-4-26 20:58 潜山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还有许多,关键要重拳出击!做做样子,走走场,今天关进去,明天就放出来是起不到作用 ...

这话港对着,二掌柜决定这个任务交给你了,由你总负责调查抓捕!该关的关该杀的杀!
发表于 2012-4-27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是大快人心啊。我爸前段时间白天险些造抢终于可以平复下了。谢谢!政府!惩恶扬善!维护公道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2-4-27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头铡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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