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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ingwenhudie

嘉宜房地产欺诈潜山市民 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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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中,太不像话了!
发表于 2012-5-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5月4日上午部分愤怒的业主来到了售楼中心,这里的 销售人员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装作一问三不知,业主要求售楼部拿出的合法交房文件只有两样。愤怒的业主决定锁售楼中心,这时110来了,他们对售楼中心的行为同样十分的愤慨。
迫于无奈,某主管打电话到嘉怡总部,答复下午进行谈判。下
几十名业主来到开发区的总部,姓常的经理和业主进行了第一轮磋商,首先他认为公司的确做的很过分。然后对一些工程上的问题也表示愿意进行整改。
其中主要的有:每个房间要保证能通风,下水管道不能经过卧室。
对于有些问题要到周五才能答复。
最后业主们认为: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公摊过大,寻找全国,估计也难找出类似的楼盘。业主们的要求时将公摊降下来,否则根据合同业主完全可以要求退房。
大家决定继续维权。同事也提醒买房的潜山人,一定要注意嘉怡的开发商,他们没有信誉,认为潜山仅仅是他们赚钱的地方,而且赚的是昧着良心的钱。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一直在关注潜山相关媒体及论坛上出现的热点莫过去“嘉宜地产商欺诈消费者”的事件!看着图片及相关的一些资料让人很是愤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开发商能设计出这样的房型。为了这个问题我们潜山人一定要反思一下!为此,我个人反思了下应该是开发商抓住了潜山当地人的一些心里:
       1.攀比的心里,看到身边的一些亲戚朋友相继买了房的也想有自己的一套房,想挤到城里来生活,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2.信息闭塞,开发商利用房托或和当地一些政客串通一气,宣扬地产只涨不跌的神话,让我们的潜山小小县城的居民相信买套房就是自己终身的依靠!
       3.各个乡镇的人口耳相传房子还会涨,潜山的房子是不会跌的,什么旅游概念之类,说实话潜山的发展环境有点让人忧心,但这样大家还是心甘情愿的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房价被开发商和投机客忽悠得一次高过一次,开发商使命一个楼盘接一个楼盘的推出,让开发商和投机客是喜出望外。
        4.纸上房,这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关键!我到现在还是想不通为什么潜山的居民只看到一张图纸、一个沙盘和售楼员的一张嘴,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块空地,什么时候开建?什么时候交房?说句实话开发商心里肯定都没底,而你就一个劲的往开发商手里送钱!让他拿着你的钱来给你建房还要他来定价,关键你还得受他的欺骗,这不是明白着你愿意受欺骗嘛。哎!面对着这些人胸无点墨而拱手送钱的人我只有心痛,不过现在还醒来还不晚……
       建议我们潜山的一些刚需族及房产投资客:中国的房产已经过剩,已不具备任何投资价值,如果有闲钱一定要买,也要看到开发商建成的现房,现在中央城不还是一个在建楼盘嘛,还有一些其他的在建房,最好都是先看房后交钱,在这问一句,交了钱的你就那么着急送钱给人嘛,能退的最好都退了,一定要看现房,满意了再交钱,不然下一个受欺受骗的就是接下来的楼盘和接下来的您…
       以上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请各位看官拍砖!同意的请传播,不同意的请多看新闻联播……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宜时代广场房主致潜山政府职能部门的一封信

尊敬潜山县人民政府、潜山县房管局、住建局、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
      大家五一节后好!
      我们是潜山县嘉宜时代广场的住户,至今天以上各单位我们都去坐过了,有关嘉宜时代广场新房的有关
问题大家想必比我们知道的还详细吧?我们是弱智的普通百姓,当初签订合同时想都没想,更不必说去审核
合同的条条款款,作为普通百姓的我签这份合同时只知道这是政府引进的浙江老板,在潜山拥有嘉宜纺织工业园,
规模和声望都不错,这块地皮原是政府县委招待所所在地,政府又是红娘,不应该有任何差错,相信政府无疑!
      然而到今天,谁能告诉我们——一群普通的百姓,几十万元,三个年头了,钱已给嘉宜房地产了。
    按合同行事?是一条也不利于房主,没有明确公摊面积多少,没有划定公摊面积范围,没有交房签字也不可能告
到他们结构不合理。现在返工凿通大梁穿管引线,消防不达标、结构不合理、通道小安全有隐患等种种不良因素将
会影响合格验收,也将影响我们的办证期限,这一切都是这个房子的价值所在。
    不按合同行事?是哪个部门?谁能给我们一个答复?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有个结果?
    如今按合同逾期超过120天了,可以退房了。可按合同只能拿到总付款额的1%补偿。这算什么?几十万放几年了,
利息都没有,这是顺利的说法,不顺利还得上法庭,这前后的费用和时间也不知要花多少!还有按揭的房主还得付银行违约金。
     长了心的职能管理部门及主事人员,请你们想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吧!不要坐等事态不可收拾的时候才来执法!
我们是普通百姓,一蛮三份理,到时不要怪我们集众闹事!法是由你们掌管、执行,可我们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利益!40%公摊面积在潜山不会有,在中国也不能有,我们只有相关证件、有安全感,像那样的房子怎能让人放心?

                                                                                    潜山县嘉宜时代广场全体主户
                                                                                                      2012年5月3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山庄”为何不和谐?
2012-4-24 9:43:44 来源:安庆新闻网 

4月11日上午,潜山县“和谐山庄”数位业主来电:我们去年在这里购买了商品房,可开发商延期了一个多月都不能交房。找开发商交涉,可开发商竟要把还未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的商品房交付给我们。
【业主投诉】没有质量保障的房屋,我们不敢收
  业主肖先生告诉记者说,他于去年6月份与怀宁县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购买了由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潜山县经济开发区潜阳路“和谐山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为2011年12月30日交房。
  “2011年12月30日上午,我来到该楼盘销售部,准备办理交房手续,却被工作人员告之(房屋)还不具备交付条件,要延长一段时间交房。”肖先生告诉记者说,2012年3月1日,他再次来到该售楼部,得到的回答竟是还要延期一段时日。
  无奈之下,肖先生找到了怀宁县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光荣。他说:“当我刚开口说要办理交房手续,并要求该公司出示《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时,汪光荣不仅不出示,还认为我是在胡搅蛮缠,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肖先生说,按照有关规定,在商品房验收交接时,开发商理应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如果不提供和不出示上述材料,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另外,有关法律法规还规定,在期房买卖中,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买方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索违约金。
【记者调查】小区泥泞不堪,房屋配套设施未到位
  4月11日中午,肖先生等多名业主带着记者来到位于潜山县经济开发区潜阳路“和谐山庄”。记者看到,小区内满是黄土,道路泥泞不堪。
  记者踩着泥巴来到一栋已经落成的楼房前,没有看到水、电等房屋相关配套设施。业主们带着记者走进他们购买的商品房时,还需经过满是水泥块和沙子的楼梯。正在小区里施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小区路面完全硬化,可能还需要两个多月时间。
  业主们告诉记者说,根据商品房“一价清”的内容,水、电等日常生活设施应该在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前,就应该安装到楼下,可就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却说可以交房了。另外,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11年12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将具备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条件,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一但因其它各种原因延期交房的,具有60日(二个月)的交付宽限期。
  业主们认为,既使在今年3月1日前交房,开发商也不具备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条件。“根据合同第九条规定,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5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可是当他们找到开发商讨要说法时,开发商却拒绝支付违约金。
【开发商】房屋质量合格,不承担违约金
  当日,记者来到“和谐山庄”楼盘销售部。怀宁县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光荣告诉记者说,他们在建设每层楼时,都有质检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同时还有监理在现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谐山庄”的房屋质量是合格的。
  汪光荣还说,根据合同规定,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业主,如按揭不成,应付清余款,否则视为违约。而银行至今还有1000多万元没有打入他们公司帐户。现在,对已经交清房款的业主,可以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装潢。“虽然目前水、电未能接到楼下,但是我们可以免费提供水、电给业主用于房屋室内装潢,而部分业主提出开发商支付他们的违约金的意见,我们不予接受,不承担违约金。”
【质监部门】房屋未经综合验收,开发商不可交房
  记者随后来到了潜山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该站一位姓李的站长告诉记者说,他们未对“和谐山庄”楼房质量进行验收,而开发商也未来他们这里进行工程竣工备案。
  李站长对记者说,他们如果要对“和谐山庄”商品房进行综合验收,有关单位需先行对楼房进行分户验收。也就是说,开发商需要给每户交房的业主发放竣工验收方面的表格,需要业主在上面填写意见等。“如今,连业主们都不知道还有分户验收等手续,何谈商品房综合验收呢?”
  记者在潜山县规划局了解到,该局也未对“和谐山庄”进行规划验收。而潜山县房产地管理局朱姓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说,怀宁县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向他们申请办理“和谐山庄”的“大房产证”,业主们目前办不了自家房屋的“小房产证”。
【县消费者协会】将进一步协调,希望能够促成问题解决
  记者随后又来到潜山县消费者协会。一位程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之前也接到过“和谐山庄”部分业主的投诉,县消协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虽然,怀宁县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开发的“和谐山庄”房屋质量合格,但他们没有给调查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当时,这家公司虽然同意免费提供水、电,给部分已经交齐购房款的业主用于房屋装潢,但对于部分业主提出开发商支付他们违约金之事,开发商没有同意。我们将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希望能够促成解决这起投诉事件。”这位程姓工作人员说,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这一问题,业主们可以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内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想法大概是是:只要能弄钱到手,管它冬夏与春秋!你毎日住着提心吊胆,那是你的思想过于紧张所至,时间若一长,是房子太久,房主没科学维护、失修等各方面原因所至,咋关我何事!
发表于 2012-5-7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败东方 于 2012-5-8 09:24 编辑
简单点好 发表于 2012-5-4 21:45
好好学习后再来回答问题,不要不懂装懂!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怎么你们还杠上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5-7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能拿出个标准的计算方式啊?????
发表于 2012-5-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败东方 于 2012-5-8 09: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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