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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潜山一副局长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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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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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4月14日电(记者 鲍晓菁)记者从安徽潜山县委宣传部获悉,该县商务局副局长、外贸公司经理徐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控制,被其肇事撞伤的被害人仍在医院救治。

据介绍,4月11日5时08分,徐某某驾车在潜山县城区行驶过程中,将潜山县龙潭乡一男青年撞成重伤。事发后,徐某某没有停车抢救伤者,而是驾车逃离现场。交警部门经过9小时侦查,案件告破。徐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受伤的青年仍在医院接受救治。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潜山县委宣传部称,刑事处罚下达的同时,徐某某还会接受相关行政和党纪处分。

发表于 2012-4-1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听说,这么快就报道了,网络的速度真的很神速
发表于 2012-4-1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性质太恶劣了
发表于 2012-4-1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徐赣生
--  潜山 真无敌
每次上新闻都是这种负面的

真丢脸
发表于 2012-4-14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速度比我快,我刚也看到了报道。算是给咱“长脸”了
发表于 2012-4-14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也是他背,出车祸很正常,处理好不就行了,搞什么要跑,不然以他那级别赔点钱鸟事没有,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2-4-14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得严厉处罚那副局。真给潜山人丢脸
:curse:
发表于 2012-4-1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严惩凶手:@
发表于 2012-4-14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样败类一定要严惩
发表于 2012-4-14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要注意安全,人命关天呀!谁也不愿意出事,撞人是无意的,不是故意,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不过出了事故要报警,要救人,逃逸是不可取的。希望该同志要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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