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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夜知心

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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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人就是这样。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人都要面子,非要银行用这种方式催款.....
我觉得银行也是没办法了吧  {:soso_e127:}
发表于 2012-11-2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上面公布的,我知道的有去世多年的,还有关系好的是大额的,我估计公布的全部要烂帐。
发表于 2012-11-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银行。
发表于 2012-11-3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规定。也就是说:债权人采用公告的方式主张权力,必须具备一个基本的法定的前提条件--就是债务人下落不明!否则其公告欠缺合法性。
发表于 2012-11-3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银行是个畜生,个人信息就这么公开。
还在一个草根网站上公开,至少也得是政府网站吧,
人家不还你可以起诉人家,法院强制执行啊 ,
发表于 2012-11-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片红叶 发表于 2012-8-25 14:31
这样公布个人信息也是违法的

说的也是

发表于 2012-11-7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光年 发表于 2012-11-3 21:47
这个银行是个畜生,个人信息就这么公开。
还在一个草根网站上公开,至少也得是政府网站吧,
人家不还你可 ...

银行执行起来难度也很大,如果每笔贷款都要强制执行,那执行局就专门为银行服务吧?信用是相互的,您这么气愤,莫非是里面有你的名字啊?
发表于 2012-11-7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拔溜 发表于 2012-4-14 22:03
记得早年的某些坏账呆账按上面的政策被核销了后,某些信用社人员还走村串户到农户家催缴!

呆账核销不等于不催收了,债权依然还在,账消实在,呆账核销只是银行降低不良贷款的一种办法
发表于 2012-11-7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样,觉得这样公布人家的信息还是不大合理的。。。
发表于 2012-11-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有侵犯隐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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