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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期间男子欲强奸露宿女生 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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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5 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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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期间,许多人都外出露宿。陈刚趁着女孩小丽(化名)的男友离开之机,竟起了色心,意图将小丽强奸。3日,记者获悉,郫县法院近日审结了这起地震紧急通告发出当晚发生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强奸案,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刚有期徒刑5年。

  小丽是成都某高等专科学校在校学生。5月19日,成都各大媒体发布了在24小时内将有较大余震的消息后,市民们纷纷外出躲避地震。当晚8时,小丽也和男友准备在犀浦镇原世界乐园内搭帐篷住宿。此时,陈刚却瞄准小丽的男友离开购物之机,将小丽挟持至校区桥下南端的一间废弃房内,强行要求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认为,陈刚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根据该案现有指控证据,不能认定为既遂。虽然刑法规定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陈刚在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和预报将有强余震的特殊时期,实施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对被告人陈刚予以从重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08-9-5 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就是社会的败类啊  要拉去枪毙了   :@ :@ :@
发表于 2008-9-5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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