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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药监局开展打击“两假”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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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1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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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违法份子利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发布药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广告,通过寄递、快递公司等渠道逃避监管销售假药和违法推销保健食品,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此,近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和违法推销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局机关各职能股室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从严从重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和推销保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邮政、公安部门的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摧毁假药销售网络,加大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专项检查,对假药案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突出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的监测和移交力度,严禁任何媒体上发布非药品宣传药品功效、超范围宣传药效和利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功效的广告。二是与邮政管理、公安等部门共同开展对邮政信箱、快递公司等整治,严禁任何邮递单位违规操作为制售假药犯罪分子提供邮递便利或开办邮政信箱提供便利的行为。三是加大对药品保健品广告监管力度。积极与工商部门协调、沟通,严格加强对违法广告的查处,杜绝违法广告上镜、上台、上报纸。对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的,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我县辖区内销售。

三、强化宣传,温馨提示。县药监局将利用县政府网站或县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专项情况,引导群众合理用理和健康保健。

四、投诉必查,查必有果。在专项整治期间,县药监局将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督促全社会人人参与打假。安排专门人员接待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投诉举报必查,查必有果,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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