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884|回复: 6

不能让“宜黄事件”发展成违宪恶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1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宜黄强拆事件的恶性,到昨天已经上了一个台阶。如果说之前的强拆以及由此导致的拆迁户自焚(当地政府称之为意外自伤)还勉强算得上利益互搏的话,那么,由政府强力阻扰公民乘飞机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便是与民事无关了,演变成赤裸裸的践踏公民权利。(相关报道见快报今日封7版)在这条公权放纵的路上走下去,结果只能更坏:法治原则被肆意嘲弄,宪法尊严将不复存在。

据媒体报道,为了达到政府既定的拆迁目标,宜黄强拆其中的一户人家动用11个单位185人。当地文件显示,为了实现对居民房屋的强制拆迁,当地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第一副总指挥的强拆工作指挥部。参与人员包括县公安局30人、县城管局15人、县医院4人、县拆迁公司50人……当然,这是第一线的人员,想必“后方”还有法院、检察院、政府大院等一干更为强力的后援。从中可以看出,强拆已经不是土地开发商和动迁户之间的市场纠葛,而是由政府名正言顺地走到前台所主导的土地一级开发。政府和拆迁户之间的矛盾,使强拆划分出极其强势和极其弱势的双方,只要有一方不妥协,弱势的一方必败无疑。拆迁户钟家最后以三人自焚抗争的方式,就是这一力量对比下的极端反应。

但是,就像“9.10”之前全国所发生的其他自焚抗议事件一样,钟家的遭遇只能以悲惨结局。地方政府对民众以命相搏的举动已从最初的紧张无措,发展到今天的冷漠应对。如果继续这种鸡蛋碰石头的辛酸游戏,不仅会造成旁观者的麻木,而且掩盖这种行为本身的警世意义。所以,钟家亲人的进京上访,是这个悲剧意义放大的唯一途径。显然,当地政府有关领导看清了这点。他们阻止“9.10”事件的升级,是担心这一事件会成为一场法治革命的活标靶。

这个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从中央高层到社会各界,频频对一些地方政府赶在拆迁法出台之前拼命抢拆、强拆居民住房的恶劣行径,发出严厉的批评之声。近日,国土部再一次发文强调,严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开发、拆迁。在这样的情势下,更为严厉的调控措施和惩治政策可能出台,谁碰在枪口上谁就是靶子。宜黄的恐慌,在一定程度上是担心自己成为反面教材。“机场围堵战”不能不说是这种心态的应激反应。

不顾民众死活、藐视法治原则、背离执政基础的暴力拆迁、强制拆迁,激起了公愤,触犯了社会的容忍底线,挑战最高的宪法原则,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如果我们容忍和默认,宜黄事件将成为一个恶例。

宜黄“9.10”事件的升级版,是这类事件走向极致的一个典型。它的危害性,在于它把宪法的尊严,置于非常脆弱的维护边界。

在我国的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宪法基本原则之一。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不受侵犯,是宪法确认保护的权利。如果这一原则遭到破坏,宪法尊严将不复存在。宜黄方面对公民权利的粗暴干涉、侵犯,看似政府为公共利益越权,其实是藐视宪法威信,最终损害的是公意和国法。

宪法的另一基本原则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等等。反观宜黄强拆事件,所有公权力都被行政权力绑架了,既谈不上权力相互制约,更谈不上民意的监督。宪法的权力制约原则被束之高阁。
宪法规定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但是在宜黄强拆事件以及其后的机场堵人事件中,无论是违法强拆,还是违法扣人,我们看不到一点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影子,有的只是对法治精神的无视。

“宜黄事件”在地方政府违宪方面的“突破”,为我们反思强拆事件屡禁不止原因提供了最典型的实例。到现在为止,除了舆论的抨击外,宜黄还没有受到来自宪政方面的任何指责。之前,也没有多少强拆事件责任官员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能不说是“宜黄事件”越走越远的重要背景。
 楼主| 发表于 2010-9-17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09/17 11:43  广东省东莞市网友 daheWJ
政府经商的严重后果

推荐(39)    回复
2010/09/17 11:58  宁夏中卫市网友 黑黑的天空
我们需要的是执政为民的ZF,

推荐(24)    回复
2010/09/17 11:33  湖北省潜江市网友 杏花村语
黄宜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第一副总指挥的强拆民房团,赤裸裸的践踏公民权利,他们“不顾民众死活、藐视法治原则、背离执政基础的暴力拆迁、强制拆迁,激起了民众极大的公愤,触犯了社会的容忍底线”。他们是在挑战最高的宪法原则,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不受侵犯,是受宪法确认、保护的权利。黄宜政府藐视宪法威信,挑战或肆意嘲弄法治原则,将宪法尊严不顾,其行为如军阀、其罪杀无赦!

推荐(29)    回复
2010/09/17 11:26  陕西省咸阳市网友 wlmtrans
如果这家被拆迁的有日本亲戚就不一定是这个结果,应该把当地主管领导交给日本人审判!哈哈!

推荐(16)    回复
2010/09/17 12:18  山东省济南市网友 gangxiao
此地方政府行为 比土匪行径恶劣十分!!!!!!!!!!

推荐(30)    回复
2010/09/17 11:25  上海市杨浦区网友 喜妹
我们家就是受害者之一:175平方米的房屋,只拿到20多万的补偿。父亲一年不到就郁闷死了。嗨,这个是什庅世界?

推荐(15)    回复
2010/09/17 11:44  亚太地区网友 正府性福新疆人
支持姚明女儿入美国国籍!
姚明,中国人理解你!!!

推荐(12)    回复
2010/09/17 14:04  重庆市网友 结果窝笋
法律的权威性,政府的公信力,已在强拆中被贬得一踏糊涂!

推荐(12)    回复
2010/09/17 14:20  山西省临汾市网友 单桐
也没有多少强拆事件责任官员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能不说是“宜黄事件”越走越远的重要背景。

一针见血

推荐(12)    回复
2010/09/17 11:23  浙江省衢州市网友 星星123456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推荐(4)    回复
2010/09/17 11:20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网友 金奎喜
江西城市广告:宜春,叫春的城市!宜黄,涉黄的城市!

推荐(4)    回复
2010/09/17 11:39  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irviniso
中国的官员处处为民着想,实在难得啊,好官员,很强大啊,人民生活很幸福。

推荐(2)    回复
2010/09/17 15:40   网友 zhk395914824
绝对滴,女厕门主角,这下出名啦

推荐(1)    回复
2010/09/17 13:30  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ruoliusuifeng
世道艰难

推荐(1)    回复
2010/09/17 18:15  无线网友 手机用户
好天真 到了北京就有用了?

推荐(2)    回复
2010/09/17 11:27  湖南省网友 丁一之
无言。

推荐(0)    回复
2010/09/17 11:22  吉林省长春市网友 sunocean
呵呵,可笑

推荐(0)    回复
发表于 2010-9-17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上访。我吃我的瓜子。
 楼主| 发表于 2010-9-1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给宜黄邱县尊的13907048988
手机发短信:全国网友通过微博观看昌平机场攻防战,祝贺大人拿下了史上最险要、堪比上甘岭的女厕所,大人也名垂青史了!
发表于 2010-9-17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奇怪,这里怎么没有“河蟹”:)
 楼主| 发表于 2010-9-1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被和谐的都是有问题的,可是?
发表于 2010-9-18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5-1-10 12:17 , Processed in 0.080926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