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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观点评说G

办了一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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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9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独钓寒江 于 2010-8-9 21:16 编辑

一事一论,不管是谁,做了好事就该给掌声。总比某些一天到晚不干事,只知道站在旁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那种人强。
发表于 2010-8-9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1# 海与岸的博弈

说得好!
发表于 2010-8-9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宪法相关条文,我再次学习一遍。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唉,又有人换了马甲上来骂人了。
发表于 2010-8-9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税人的钱,你一个月领几千块,是让你做坏事的呀?
老百姓一天到晚不干事,关你何事呀?要你养了啊?
公务人员的一举一动都要接受人民的监督,还老虎的屁股摸不得是吧?
怎么还有人狂到这种地步,想让人民禁声。别做梦吧!
发表于 2010-8-9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的该做,说的可以说。
发表于 2010-8-9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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