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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七日断肠散 于 2010-6-11 09:59 编辑
原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孙日葵贪污受贿一案在市中院开庭审理
9日上午,原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孙日葵贪污受贿一案在市中院开庭。
被告人孙日葵,中共党员,1997年6月-2001年2月任安庆市计划委员会农经科副科长,2001年2月-2005年11月任安庆市计划委员会(2005年8月更名为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科科长,2005年11月任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党组成员)。2009年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1日被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在担任安庆市计划委员会农经科科长和发改委农经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欺骗手段,在其掌管和经办的项目经费中报销个人费用共计27800元,侵吞单位购物卡2500元,在担任安庆市计划委员会农经科科长,安庆市发改委农经科科长、总经济师(党组成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和分管农业、服务业、外资项目申报管理、服务及协调工作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共计123862元,购物卡10000元,公诉机关以其构成贪污、受贿罪向市中院提起公诉。
原安庆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刘兵受审
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6月8日上午,安庆市环保局原副局长刘兵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刘兵,53岁,曾任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所长、书记;后又任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书记;2006年10月至2009年5月任安庆市环保局副局长,5月起任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不久就被安庆市纪委“双规”,2009年11月被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刘兵涉嫌贪污的罪名是在其担任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所长、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期间,独自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10万余元,个人实得6万余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1995年4月,当时任安庆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所长的刘兵,以书面便函的形式,要求单位会计董某将单位环评收入44000元移置账外,以个人名义单独存放。 1996年3月,刘兵调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时未将该款交回安庆市环科所。2003年底,刘兵又授意董某将已滚存至70000余元的该款取出平分,刘兵个人分得35000元。 而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收受他人所送钱物14万余元,则是刘兵在担任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和安庆市环保局副局长期间所为。 2003年至2008年,电脑供应商薛某为取得刘兵在业务上的关照,先后送给刘兵6000元购物卡及价值10000余元的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 另外,刘兵在担任市环保局副局长期间,于2007年春节前、2008年春节前及2009年春节前,私自向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董某分别索要金华联购物卡10000元、10000元及15000元,三年共计35000元。 刘兵在担任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期间,擅自决定将单位部分委托监测业务收入存放于安徽省科技开发公司作为账外资金。 2005年11月,他从安徽省科技开发公司提取委托监测业务收入10万元,以个人名义借给安庆市育才中学的张某使用,直至2006年9月张某才将此款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