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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餐饮业提供堂食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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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5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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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恢复餐饮业提供堂食服务的通告

(第10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餐饮业复工复业,进一步满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需求,根据《安庆市餐饮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复工复业工作指引》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有序恢复餐饮业提供堂食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备好温度计和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加强防疫宣传,在醒目位置对防控措施和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暂停承办各类宴席,避免人员聚集。

二、加强消毒通风。餐饮经营单位复工复业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复工复业后要继续加强加工场所和营业场所消毒清洁,定时开门、开窗,不得使用空调,确保室内空气流通。餐具、饮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就餐结束后,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安排下一批顾客。

三、做好人员管理。从业人员一律实行戴口罩、测体温上岗制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安排就近就诊(市立医院、中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经开区指挥部报告。餐饮经营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勤洗手,做好手部卫生防护,服务过程中与用餐人员保持间距,减少与用餐人员近距离接触。

四、指引规范就餐。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餐饮经营单位要安排专人,对用餐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用餐人员进入餐饮经营单位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不允许进入就餐场所,引导就近就诊(市立医院、中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并向属地乡镇、经开区指挥部报告。要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每桌至少登记1名用餐人员的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络方式,确保能追溯到每一名顾客。

五、规范座位安排。就餐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总量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长条桌(方形桌)用餐人员同向相坐,人员间距不少于1米;圆桌用餐人员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个包间(包厢)只开一桌,每桌用餐人员人数不超过平时额定标准座位数的50%。

六、文明就餐用餐。除就餐期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鼓励采用线上预约的方式等位就餐,排队就餐或取餐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用餐人员要保持间距,使用公筷公勺或个人双筷勺。提倡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实行分餐制。

七、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无检疫检验证明的肉类及肉制品。食品加工制作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禁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制作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品种。餐厨垃圾要及时清理,避免造成污染。要按照防疫要求,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实行定点回收、集中处理。

八、强化日常监管。各乡镇、经开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服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城市管理部门要落实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管理责任,公安部门要落实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同时发挥餐饮协会的宣传引导和行业自律作用,共同有序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联系电话:

商务局  8921159   市监局   12315

卫健委   8921286    城管局   12319

公安局   110        经开区   8978848  

梅城镇   8921145    源潭镇   8451099

黄铺镇   8256221    余井镇   8350101

王河镇   8246221    水吼镇   8154237

槎水镇   8642308    官庄镇   8651235

天柱山镇 8142071    黄泥镇   8345001

黄柏镇   8558058    痘姆乡   8261801

塔畈乡   5726667    龙潭乡   8381001

油坝乡   8444411    五庙乡   8181045

          潜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发表于 2020-3-1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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