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论坛,潜山网,天柱山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820|回复: 0

8月1日起“违章销分”有变? 交警:谣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7-1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即可查看完整内容,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潜山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x
8月1日起“违章销分”有变? 江苏交警:谣言!
这两天,一篇“公安部最新通知!8月1日起,汽车‘违章销分’将变革……”的文章在网上疯传。
file:///C:\Users\lenovo\AppData\Local\Temp\ksohtml2616\wps3.png
文章里内容是真的吗?江苏交警部门表示,8月1日起并没有相关“变革”措施施行,文章内不但多处出现错误,且里面提到的驾驶证与机动车绑定可处理违法曝光记分的措施,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实现了。
网传:驾照必须跟车绑定
这篇网传的文章称,“为了有效阻止汽车出现违章行为,公安部通知:8月1日起,汽车‘违章销分’将变革,车主们尽早了解。”而所谓的“变革”,指的是驾驶证必须跟自己的车辆绑定,没有车辆的驾驶人,也必须将驾驶证和别人的车辆绑定。此外,文章中还提到,驾驶证一共有12分,如果一年内记满12分,不但驾驶证将被暂扣,驾驶证持有者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学习考试。
交警:从没有这种说法!
江苏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驾驶证与机动车绑定处理交通违法曝光,很多年前就已经实施了。
后来,公安部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于2018年3月1日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因为是新增的服务,因此并不会影响机动车驾驶人前往窗口处理曝光。
此外,该功能并不是要求驾驶证必须与机动车进行绑定。“主要是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曝光提供了方便,减少了驾驶人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此外,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如果驾驶证被记满12分,确实面临驾驶证暂扣,但只需学习以及考试通过科目一即可,无需参加科目三的考试。因此,上述文章中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潜山论坛 ( 皖ICP备19002730号-1 )
法律顾问 涂有根 网站举报电话 0556-8281111 网站举报邮箱 124200840@qq.com

GMT+8, 2024-12-22 09:54 , Processed in 0.072035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