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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陌上花开缓缓归 于 2018-1-13 15:32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全省适龄公民网上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具有本省常住户籍,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凡具有本省省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2018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月12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登记。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二)初审初检。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学校兵役登记站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三)得出结论。兵役登记站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三、法律责任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可处以罚款,并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属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拒不履行兵役义务行为,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贷款、乘坐飞机与高等级列车等综合性约束惩戒。 (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可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四、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咨询各级征兵办公室、兵役登记站,或登录“全国征兵网”、关注“安徽征兵”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咨询。 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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