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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在逃嫌疑人知家乡受灾 献爱心露马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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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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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凌晨,安徽无为警方抓获一名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不过,令人惊讶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在家乡无为严桥遭遇洪灾中献爱心露了马脚。
据了解,34 岁的犯罪嫌疑人季某某是无为县严桥镇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5年3月被无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由于受连续多日的强降雨侵袭,严桥镇湖塘圩水位居高不下,受灾严重。季某某的同学在群里倡议同学们捐款购买一些救灾物资送往家乡。犯罪嫌疑人季某某看到消息后,当即以他人名义捐款500元给家乡父老乡亲献一份爱心。
7月10日上午,季某某和同学一起用筹集来的一万多元捐款购买了牛奶、面包等救灾物品送往严桥镇湖塘圩。无为县公安局严桥派出所民警获知此消息后,立即前往抓捕,但是犯罪嫌疑人季某某已经离开现场。
经过多日的摸排、走访,严桥派出所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季某某的具体地址。
7月15日凌晨,严桥派出所所长朱启典带领3名民警赶往无为县县城某小区,经过三四个小时的蹲点守候,确定季某某在家后,于凌晨5时将其抓获。

发表于 2016-7-16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在灾难面前还是有爱心的,说明他多少还有一些人性,法院在对其量刑是可能会做适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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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然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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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曉風殘月 发表于 2016-7-16 10:00
这个人,在灾难面前还是有爱心的,说明他多少还有一些人性,法院在对其量刑是可能会做适当考虑

本该应尽的法律义务(支付劳动报酬和遵守法院判决)不去执行,却妄想在天灾时刻沽名钓誉。这种人才最可怕,即满口仁义道德,背后却毫无人性。不能作为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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