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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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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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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15-11-3 10:15:37
回复意见:        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规划用停车的车库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占用公共道路划定停车位必须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或者经业主同意,其费用属业主,30%可用于物业管理公共费,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物业公司可收取车位租赁费和车辆停放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
3、一期地下车位不是人防工程,产权属开发商,人防工程在二期。
4、是否具有收费资格由物价部门核定,可要求物业公司出示《收费登记证》和发票。
5、蓝鼎中央城目前还属于前期物业管理,续聘不必征得业主同意,如果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续聘或者重新选聘。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直接与我单位联系,或在县政府网站市民互动中心留言(file:///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Application Data\Tencent\QQ\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http://qsx.gov.cn/email/index.asp),房管局办公室电话:8921446,综合股电话:893583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潜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11月3日


发表于 2015-11-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潜山物业很难做。第一开发商遗留工程较多;第二部分业主排斥物业费,拒缴物业费理由90%-95%均与物业服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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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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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 也是醉了。买的起房子,还付不起物业费?只要按照规定收取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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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9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坡上 于 2015-11-9 21:00 编辑

潜山县房产局的回复:3、一期地下车位不是人防工程,产权属开发商,人防工程在二期。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九条 在人民防空设防城市规划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下列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民用建筑,
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其抗力等级应达到6级以上。


潜山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第五条  在城市规划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下列标准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其抗力等级应达到6级以上;



请问:

对照上述规定,蓝鼎中央城一期的人防工程怎么就到了二期?难道二期的地下会变魔术?
据了解,很多地方的人防工程经费管理与使用,存在着巨大的黑洞,但愿大潜山不会陷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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