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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慰劳名义,台长副台长互发奖金-----安徽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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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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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安徽广播电视台(下文简称安徽广电)原副台长赵红梅涉嫌贪污、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开庭日期尚未确定。据了解,赵红梅涉案金额高达730余万元,其中受贿569万余元。翻开起诉书,赵红梅的敛财之道让人震惊。她涉嫌的23笔受贿款中,绝大多数来自电视剧制作发行公司。
    手段一
    与台长互发慰劳奖金
    手段四
    与同学联手谋取私利
    2012年1月份,时任安徽广电台长的张苏洲(另案处理)以赵红梅工作辛苦为由,安排该台广告中心负责人许某,从广告中心为赵红梅发放20万元奖金。许某将此事向赵红梅汇报后,赵红梅以同样理由要求广告中心为张苏洲发放15万元奖金,并要求将这15万元分别列在广告中心员工名下,替张苏洲代领,张苏洲对此表示同意。
    此后,该台广告中心专为赵红梅发放20万元奖金,为张苏洲发放15万元奖金一事拟定请示,张苏洲和赵红梅审批同意后,广告中心将这笔钱发放给二人。2013年1月份,赵红梅和张苏洲以同样的手段,让广告中心专为二人分别发放10万元、20万元奖金。
    2010年下半年,赵红梅与同学程某、张苏洲三人商定,由程某出资成立公司,利用张苏洲与赵红梅在即将成立的安徽广电中分别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便利,承接安徽广电广告等业务,谋取利益后三人均分。
    2011年1月开始,程某先后投资成立了三家公司,赵红梅与张苏洲利用职务便利,使得程某成立的这三家公司顺利与安徽广电建立业务关系,并在业务往来中予以特殊关照和优惠政策。程某的三家公司及其实际控制操作的经济事项均获得巨额经济利益。
    程某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4次送给赵红梅现金165万元。
    结局
    担心被查处 多次退钱
    在检察机关起诉书中,记者看到赵红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个人所购物品在单位公共财物报销,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擅自以发奖金为名侵吞公共财产161.0709万元,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财物569.107万元。
    2014年9月、10月,安徽广电部分人员因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处,赵红梅担心牵涉到自己,先后两次通过他人退还给同学程某50万元现金。2014年10月左右,安徽广电有关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赵红梅让姐姐陆某将50万元退还给了黄林高。
    公诉机关认为,赵红梅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数罪并罚。
    手段五
    收钱关照电视剧采购
    手段二
    用公款购买私人物品
    上海克顿公司制作发行的电视剧《娘家的故事(第一部)》在安徽卫视播出之后,该公司又陆续制作发行了该剧第二部和第三部。2009年下半年一天,为了能够在电视剧采购和电视剧款支付等方面得到赵红梅的关照与帮助,上海克顿公司总裁吴某在赵红梅办公室送给她20万元。赵红梅将钱收下,并在采购《娘家的故事》系列电视剧方面给予了帮助。
    2010年上半年,安徽广电购买了慈文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电视剧《老马家的幸福往事》,但未按照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支付首付款。2010年底,为了尽快让安徽广电支付购剧款,慈文传媒副总裁魏某某趁赵红梅在北京参加《老马家的幸福往事》研讨会期间,请她帮忙尽快支付购剧款,并送给她20万元现金。赵红梅收下钱答应帮忙。安徽广电遂于2011年7月付清该剧全部购剧款。
    2008年至2013年,赵红梅安排安徽电视台(后为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公寓(北京)管理科科长王某,为其付款购买眼镜、服装、鞋子、紫砂壶等个人消费品,并从王某手中取得公款购买的2枚核雕。赵红梅对王某将购买的这些物品在台里公账中报销予以认可,总价值共计17万余元。
    2012年7月,安徽广电在云南丽江举办客户联谊会。赵红梅、张苏洲、程某某等人在丽江购买价值52.7万余元玉器、天珠等物品,并由他人垫付。回到合肥后,赵红梅安排程某某将自己在北京定制服装的11.5万元花费,也放入丽江购物费用中一并报销。
    为了能够将这笔花费在公账中报销,程某某找到与安徽广电有业务关系的合肥传美广告公司(以下简称传美公司)协商,从传美公司领取64.2万元现金,约定以减免该公司在安徽广电广告费的形式予以返还。2013年1月,广告中心为传美公司办理了广告费减免手续。办理手续时,传美公司需缴纳7.05万元税费。广告中心将这笔费用一并算入广告业务减免金额中予以减免。
    李旭东 本报记者 张安浩
    手段六
    让姐姐保管受贿钱款
    手段三
    买相机用假发票报销
    2011年,贵州索玛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林高(另案处理)多次拜托赵红梅在安徽广电采购电视剧《大男当婚》中给予帮助和关照。在赵红梅帮助下,该剧被安徽广电购买。为了表示感谢,2013年春节期间,黄林高在赵红梅姐姐陆某的陪同下,前往赵红梅家中送去5万元现金。
    2013年10月一天,黄林高前往安徽广电拜访赵红梅,准备送去50万元现金,请赵红梅在安徽广电采购电视剧《我爱男闺蜜》中给予帮助和关照。由于当时赵红梅在外地出差,黄林高在电话中与其联系后,将50万元交给陆某,委托她代为转交。赵红梅遂让陆某替自己保管这50万元。
    2012年8月,张苏洲、赵红梅带领安徽广电社教海外中心总监林某某等一行人到香港、澳门洽谈安徽卫视落地事宜。在澳门一家商场里,张苏洲和赵红梅选定一款单反相机,安排林某某花费6.3万元为两人各买了一部,并让林某某回安徽广电报销。
    后经张苏洲和赵红梅同意,林某某安排社教海外中心国际频道的工作人员以7万元(税款7000元)的虚假发票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公账中予以报销。



                                                                                                                               2015年09月16日 新安晚报

发表于 2015-9-1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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