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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手机号更换应及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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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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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换了个手机号码,想把原手机上的交通违章短信业务转到现在的手机上,不知道如何转换?”8月19日,家住湖心北路上的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咨询。
  张先生告诉安记者,他的手机接收交通违章短信业务已经好几年了,每次出现违章情况时,他的手机上都会及时收到交警部门发来的短信。此外他还会收到逾期未换证等告知信息以及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他觉得这项业务很方便实用。最近张先生换了新手机号,想更改联系方式,但不知应该如何修改。
  就张先生反映的情况,8月20日上午,记者从安庆交管部门了解到,机动车车主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去当地车管所变更联系方式,也可以直接拨打96598安庆交警支队车管所语音咨询电话进行更改。
  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记者,张先生的意识和做法十分正确。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实申报信息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公安机关只有准确掌握驾驶人的信息,才能对驾驶人实行针对性的有效管理和服务。因此,为了保障驾驶人相关信息的准确真实,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摘自中国·安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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