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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带六岁儿子做亲子鉴定发现其非亲生 妻子被判赔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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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3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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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六岁半时, f1.jpg 李军竟然发现儿子并非自己亲生的。日前,记者从蚌埠市一法院获悉,李军获赔4万元精神损失费。
李军和刘丽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前感情一般,婚后又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闹。2005年2月,刘丽生下一个男孩。由于情感上的疏离,2011年9月,李军委托省内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就其与孩子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进行鉴定。结论让他很失望,无亲生血缘关系。
维系夫妻二人关系的最后一根纽带断了,之后二人开始分居。刘丽首先起诉离婚,但被法院驳回。李军也起诉离婚,但又撤诉。双方一直分居,近期刘丽再次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准予二人离婚,并认为刘丽在婚姻关系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婚外异性生育孩子,给李军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酌定赔偿精神损失费4万元。因孩子不是亲生之子,李军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法院酌定刘丽返还李军抚养费近3万元。
帮别人养了这么就儿子!!

发表于 2014-12-2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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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万?四十万都不够   多窝囊哈    ···贱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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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社会什么怪事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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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6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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