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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潜山自由论坛 于 2014-7-6 15:59 编辑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14〕27号)精神,为做好我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在全县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在全县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国家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我县2013年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规模为8.86万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由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各乡镇,乡镇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乡镇、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 1、县分解贫困人口建档规模。为加强农村扶贫对象识别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采用“结合实际、逐级下达,规模到县、分解到村”的方法、将贫困人口科学分解,提高贫困户识别的准确度。按照省扶贫办下达给我县的8.86万人的建档总规模,在2013年贫困监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乡镇。此项工作在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 2、乡镇分解建档贫困人口规模。各乡镇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到行政村。此项工作在2014年5月15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乡镇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13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县政府将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与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14年7月15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此项工作在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县扶贫办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此项工作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此项工作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我县贫困发生率,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固定性集体经济收入(或者固定性收入低)。 2、规模。根据省扶贫办皖扶办[2014]28号文件要求,我县贫困村识别规模为60个。 3、做法。各乡镇按照县分解的规模进行控制,将贫困村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扶贫办依据县农调队贫困监测数据,结合《十二五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规划》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口、行政村数量等因素,在5月10日前,将贫困村规模分解到各乡镇政府。 第二步:初选对象。乡镇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镇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6月20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县政府将统筹安排帮扶单位,落实结对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14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全省网络运行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国网络运行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和村委会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与区域发展相结合,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两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扶贫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办公室在县扶贫办,抽调一批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也要设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确保高质量的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统一部署,要分级召开乡镇、村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行政村,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四)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材料印制、数据录入及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五)严格督查考核。县扶贫办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将数据准确率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并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手段,以适当方式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要及时解决因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潜山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 补充: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包含三个方面内容:即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和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标准“五比五看三优先”,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为指导性评定标准,各地人均收入存在差距。因省里根据2013年我县贫困监测数据安排贫困人口88600人,我县根据贫困监测数据、向山区乡镇适当倾斜(我县贫困人口大部分在山区)的原则安排人数到乡镇。五保户、低保户为贫困人口,由民政部门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