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庆殡葬改革的批评错在哪里?
安庆市近期推进殡葬改革,要求6月1日起全部实行火葬,在全国引起反响——外省,包括北京的一些媒体跟进报道,但报道的都是安庆某县某老人为睡棺材而自杀(新京报来安庆农村采访的记者报道说这些老人有6位,丁永勋文章说“不下10名”,但没有说来源),因此舆论都一边倒,对安庆市推进的殡葬改革进行严厉批评,使得安徽省民政部门也要出面说明经调查,老人自杀与殡葬改革无关。这个说明仍然没有用,新华网北京5月28日就发表署名丁永勋的文章《没有一种改革以逼死人为代价》,上升到如该文标题所示的高度进行谴责。丁的这文章中还有“两个月内就要改变延续上百年的习俗”等批评,在批评文章包括报道中是个观点“大全”,本文就用它做批评观点的代表了。 殡葬改革要不要实行?这一点没有异议,也不可能有公开的异议。但实际上安庆市殡葬改革之所以引起汹涌而至的批评,不完全是因为有几位老人自杀,而是因为这些批评者内心对实行火葬的抵触,在这找到了一个宣泄点。 “没有一种改革以逼死人为代价”虽然是丁永勋说出来的,但在他之前的所有批评将殡葬改革与老人自杀直接联系到一起,其实就是以“没有改革以‘逼死人’”为理由。这种批评看起来不容质疑,因为根据新京报记者在安庆调查后的报道,有6位老人(包括被抢救而仍然活着的)为睡棺材自杀(姑且相信这6位老人都是为了睡棺材)。但这是一个不能成立的逻辑推理。因为,安庆所辖各县人口共有536万,安庆市本级5镇7乡1个农场的人口有33.42万。据2012年资料,安庆市农村老年人口有72.24万人,城镇老年人口19.1万人。即使只看农村老年人口72.24万人,72.24万农村老年人中只有6人或者“不小10名”为睡棺材而自杀,能得出是推进殡葬改革逼死人的结论吗?不能吧。引起尤其是间接引起,和直接导致是两个概念。直接导致也就是逼死这几位老人的,是他们自己的观念。这是很悲哀的事情。死都不怕,还怕火葬? 虽然也可以批评说,当地政府没有把宣传工作做到他们心里去——这样的批评是无往而不胜的。但世上也有种批评总是绝对正确却没有多少道理。 至于批评说“两个月内就要改变延续上百年的习俗”,也是明显站不住脚的。“两个月”仅仅是指正式推进殡葬改革到6月1日起全部实行火葬的这两个月。这样说隐含着两个错误前提,一个是把这届市政府完全与上届市政府割断,事实当然不是,许多工作是延续的,不是这届就根本不理上届的政,上届已做的工作就只是上一届的。就殡葬改革来说,2006年安庆市就开展殡葬改革工作,还召开了动员大会,只是未进入实施阶段。另一个错误的前提是将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到6月1日起开始实行火葬的时间,与完成全部火葬的时间割裂开来,只取前者的2个月,忽略后者的2年半甚至更多时间——“至今年底将全市平均火化率提高到50%,到2015年力争达到70%,到2016年达到80%”的阶段性目标。可见,不存在“两个月内就要改变延续上百年的习俗”的事。 这些媒体看问题的水平为何还不如一些网友?有位网友发帖说:“1.上世纪70年代安徽农村就推行了,安庆拖到现在,太落后了。2.土地资源不足大量土葬是死人与活人争地,是陋习。3.制度是否应有时限,当然应有时限,是否应有强制性,当然要强制。4.为了土葬自杀,是改革政策不对,还是自杀的人不对,为了睡棺材命都不要的人,能讲理和沟通?” 安庆或者任何地方的工作当然都可以批评,但批评多少得有些理吧。 ——————————————————
注:1.这次排版总是有些地方不听话,调整不了,只好这样了。 2. 请某些人自重,不要在跟帖中骂人——道理很简单:有理就说理,没有理而骂人只能显示骂人者不 符合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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