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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高地厚

火化好,还是土葬好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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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葬我不反对,但是上门收缴棺材,不主动上缴就要强制切割,这好像不合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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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年坟川大地震亡者7万多,若是火葬,要烧好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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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一直搞不明白,土葬,坟头上还可以长草是吧,公墓一定是水泥的了,公墓要过道吧,过道也是水泥的,这不是破坏的更多?还有强制火葬虽然前期有优惠政策,但是强制不准乱葬,几年后墓地一定会涨价的,在生为房子愁,死了还为墓地愁。应该鼓励不用棺木的土葬,这样还能成为大自然的肥料

难道是因为房子开发的过剩了,现在开发墓地了?貌似火葬场也是属于事业编  归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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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担心以后公墓垄断啊。最近一些人死了,亲人还高兴,不用火葬。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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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岳西还不用一刀切,潜山人到岳西能否给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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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殡葬改革出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把火葬作为社会政策目标,与中国传统丧葬习俗严重脱节。古人认为死了土葬,“入土为安”;而挖尸火化,通常是对仇人的发泄,是仇恨的象征。正因此,尽管我们从上世纪60年代起,就大力推行火葬,把火葬的好处说了几十年,甚至采用强制手段,一部分群众依然难以接受,甚至认为这种做法不合人性,不通人情。有的人不仅从思想上、心理上存在抵触情绪,而且在行动上千方百计逃避火化。

  二是强制推行火葬,遇到强大阻力。过去我们倡导尸体火化,把骨灰撒到海上和大地上。用百姓的话说,就是“死、烧、撒”。由于相当部分的人不愿接受火葬,有些地方不得不强制推行。即使已经土葬的也要挖出来火化,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和恐惧。某乡采取变通手法,规定时间执行火化,结果有九个老人自杀,提前离开了人世。有个地方规定交了罚款可以不火化,结果才30多岁的人也去交款。强制推行火葬造成这么多悲剧和笑话,可能是政策制定者们当初料想不到的。

  三是有人以殡葬敛财,滋生腐败。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利用农民逃避火化的心理,往往采取先默许再敲诈的方式,发“死人财”。如2007年12月6日《南方周末》报道,吴川县吴阳镇殡葬改革执法队私下收钱,默许农民土葬,结果农民土葬成风。某村在殡仪馆登记火化的54人,属实的只有8人;有些村庄的山丘上密密麻麻都是坟墓。农民为了土葬向殡改队长行贿,少则三到五千元,多则五六万元,有的干部一年收受百万多元。2004年以来,先后有四人因受贿被判刑。

  四是修建豪华墓成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有些地方强迫火化,但农民火化后还要土葬。有的地方坟的概念早已不是“土丘”,而是砖石砌造,花岗岩、大理石贴面的“地宫”。这样做,不仅浪费钱财,浪费贵重石材,而且占用大量土地,更重要的是破坏生态环境。过去土葬,一代埋,二代修,三代平,旧坟慢慢消亡,土地自然还原。现在用水泥修坟,用花岗岩、大理石造碑,千百年都无法分化降解。时间久了,城市周边都将被墓碑包围。

  五是祭祀方式双重标准,令人困惑。有人认为,在农村反对农民修坟墓,但在城市里却允许建陵园墓地;农村人死了,磕头作揖,披麻带孝,看作是迷信;城里人死了开追悼会,三鞠躬,戴黑纱,看作是文明。这完全是不可思议的城乡差别。

  六是殡葬机构垄断经营,牟取暴利。殡仪馆,陵园墓地,这些机构本是公共福利事业,但由于独家经营,如同垄断行业,普遍收费较高,服务较差,群众很有意见。

  反复思考上述问题,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必须树立新的丧葬观念,创建绿色生态殡葬示范园,倡导新的丧葬之风,采取新的改革措施。

  首先,要正确看待丧葬传统。鉴于现行的殡葬改革与中国传统丧葬习俗脱节,造成殡葬改革难以推进,有必要探讨一下中国的丧葬传统。《论语》中有句话叫做“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意思是说对先人的祭奠和追思,可以纯洁民风民俗,使得人心归于朴实仁厚。可见丧葬不是一件小事。那么怎样办丧事呢?墨子提出“节葬”。主张“不侈于后世,不糜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后世之急”(《庄子·天下篇》)。也就是说丧事从简,不要糜费万物,不要炫耀礼法,要用规矩来勉励自己。但是庄子并不赞成。他认为墨子的主张太苛刻,太不合于人情了,也违背圣人之道,难以实行。人生时勤劳,死后菲薄,必然使人忧苦,使人悲愁,使天下人不堪忍受。在我们今天看来,殡葬要讲现代文明,但是古人的思想仍有借鉴作用。尽管墨子之说有些苛刻,但提倡节葬极有现实意义。庄子重视人情、重视民心,正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强调的。如果我们能够兼而有之,似乎更加合乎情理。

  其次,要切实反思绿色殡葬改革目标,建立中国特色的绿色殡葬制度。人死了,是火葬,还是土葬,亦或是水葬,从本质上说,是丧葬方式问题。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选择,这是文化习俗上的差异。一些丧葬方式不够文明,政府有责任推动移风易俗,也应该倡导文明丧葬方式,引导农民自觉抵制不良的丧葬习俗,但必须尊重农民,允许农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当的丧葬方式。这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我们决不能强制推行一种方式。鉴于中国人口太多,土地资源紧缺,保护环境迫在眉睫;鉴于丧葬事关乡风文明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应当在充分听取意见、尊重民心民意的基础上,提倡绿色殡葬中国居民可以接受的并体现文明的方式。如树葬,深埋简葬,等等。死了人,不筑高坟、不永久占地,如果种上一棵树,几十几百年后,大地就将被绿荫覆盖。绿色殡葬环保,这既满足百姓入土为安的意愿,又能达到节约土地、绿化环境的目的。

        此外,要完善殡葬法规,依法治理丧葬。国家对墓地陵园的改革要从实际出发,修改完善《殡葬管理条》等相关法律。要允许农民在节约土地、有利于保护环境的前提下,选择土葬方式。要改变城乡双重殡葬标准。民族自治地区可根据群众意愿制定可行的地方法规,规范丧葬行为。各地都要大力提倡丧事简办,反对修豪华墓、造活人墓,解决农民办不起丧事、葬不起死人等社会问题。殡仪馆等公益事业单位,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保本微利。对农民火化收费应给予优惠,对特困农民应适当减免,使农民切实感受良好的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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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倾向土葬的人来说,只能通过倡导、激励加监管的方式逐步解决。比如火葬给予补贴,降低火葬的成本,对于土葬严格限定场所、面积,加大对乱埋乱葬的惩罚力度等,这些措施都需要政府更细致的工作,但不能因为见效慢,就采取强制、激进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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