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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浪迹精魂》连载——写在前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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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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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
   
《天下无贼》之后,我却写了小偷。
      小偷是一种社会现象。过去有之,现在有之,将来会不会有之,我不敢妄自断言。反正如果我不写小偷,就难以了结胸中的情结——因为我曾被偷得够呛!四年之内,小偷不辞辛劳,光顾在下寒舍六趟,这本身就有一点传奇色彩。不仅别人不大相信,连我自己和家人都一起犯了迷惑。以至于让我发生这样的思考:一、我到底是一个穷人,还是一个富人,为什么会被偷?二、小偷到底是要偷穷人,还是要偷富人?还是黑白不分,逮着就是?三、除了我和小偷这两个对立的双方以外,别人怎么看?是认为我本来就是一个富人并且为富不仁,偷了活该,还是觉得我本来就不富裕,靠点工资过日子,小偷也是有眼无珠,真该千刀万刮!所以小偷这种现象,连结着你我他。
      ——那是一个晴朗的夏日中午,我出差了,爱人上班,孩子在北京读书。家里没人,小偷光顾了。门窗被敲坏,楼上楼下,所有的家什物件拨弄得乱七八糟。我是当天下午四点多钟回到家的。面对此情此景,先是震惊,心想光天化日之下,小偷怎么如此大胆呢?继而是愤怒,那种愤怒是难以付诸笔端的,它没有具体的发泄对象。我从楼上跑到楼下,从楼下跑到楼上,不知道从何处下手去整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只好打开二楼阳台上的门,走到阳台上(当然不是去跳楼),把视线投向远方,借以平静自己的情绪。情绪无法得以平静,我想到了报案。
      没想到,在派出所里受的气比跟小偷受的气还要大得多。几个小伙子正在办公室里闲聊,我的到来显得很不是时候,那次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不识时务。等了几分钟,闲聊的队伍散了,一个年轻的同志问:“有事吗?”我说:“报案。”我以为他在听到报案两字的时候,会有某种警觉的表现的,或重视、或关切,或惊奇的“哦”一声,或用关注的目光看着我,等等,但是没有。他漫不经心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然后又加了一些开水,瞧都没有瞧我一眼,慢悠悠地说:“报案?报什么案?” 说过后,又低头拉开抽屉,在里面寻找东西。我赶紧说:我家被偷了!他则“嗤”的一下,从鼻子里笑出声来。那意思分明是:小偷偷了,也算案件?既然小偷偷盗不算案件,我说的“报案”两字也就不能成立,我反而错了。
      我怀着多有打扰多有得罪的心情,还是大胆的说了一通:“光天化日之下,撬门入室,偷走我家大约两千多元的东西。两千多元,是我两个月的工资,知道吧?这样的小偷,胆子也太大了点吧?简直就是公开抢劫!难道还不能算做案件吗?”
      狠,有时就是真理!
      案件自身没能引起这位年青人的重视,我的一席话却引起了重视。对方立即改变态度,要我把情况提供得具体一些,并认真的做着谈话笔录。他把谈话笔录拿给我签字的时候,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可有可无的话:“案件不大,今后注意点就是了。”说完打了一个哈欠。我不想再说什么,离开了派出所。我想,还是早点回去,整理一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以免让爱人回家之后看着心烦。
      在得知全部过程之后,爱人与我一样:把气恼撒向了派出所的那个年轻人,而没有去恨着小偷。
      既然没有恨,心绪就平静下来。有了平静的心境,人就更加理智。理智的我,开始思考前面写到的那三个问题。凭空思考是得不到结论的,就像我几年前参加的“关于白僵菌防治松毛虫的实效评价”一样,每个数据都必须来自实验。我就像对生物防治有着浓厚的兴趣一样,开始对小偷他们产生了兴趣,我想接触到他们,取得“数据”,做出结论。
“谁是小偷呢?”我想找到小偷揍他一顿或是教育一番,然而怎样找到小偷呢?我把自己难住了。
      很偶然的一个机会,我遇到了一位老朋友,谈起自己被偷的事。他问什么东西被偷了?我说我的一部手机和爱人的一个金戒指。他说这两样东西都应该带在身上,怎么会偷了呢?我说金戒指倒可以理解,她说夏天戴在手上不舒服,很长时间都没戴了。那部手机确实不应该被偷掉的,那天上午出差很匆忙,没带在身上,谁知中午就被偷了,居然这么巧!他说这两样东西都能弄回来,说得平淡无奇,我用惊奇的目光看着他,觉得不可思议,偷走的东西能够弄回来?美你的吧!他生怕我不相信,急了。说自己的手机也被偷过,也是从小偷手上弄回来的,不过要花点钱。说到这里,我更加稀奇了。他说没有什么稀奇的,小偷只要钱。手机、戒指偷了去,都要换成钱。手机拿到手机商店去卖,戒指拿到当铺去当。商店和当铺都知道那些东西是偷来的,就拼命压价,给的钱少得很。如果你能出两百元钱的话,对于他们就是发财了。保证物归原主,丝毫无损。听完他的叙述,我说:“这不是为虎作伥鼓励小偷吗?自己的东西被偷了,还帮着销赃?不干!”
      “哎哟!你要这样想,那就等于我什么都没有说。”朋友大有一种你这人不识好歹的意思:“只花两百元钱,就等于买了一部手机。不这样,你就要花两千多元。太便宜的,你又不要,是不是?而且你那手机上还有很多的信息,你看是讨了便宜呢,还是做了冤大头?想想明白吧!”
“本来我就不糊涂,”我在心里这样回答他:“只是不愿为虎作伥罢了。”但我又想到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通过买回手机是不是就是找到小偷的最好途径呢?我表态了。
      
              
      朋友努力了三天,没有任何结果,他嘲笑我说:“小偷不买你的帐!不过现在好了,到处闹非典,小偷不怎么出来了。”
      可是没过几天,小偷又眷顾了我。在一个微风夹着小雨的夜里,门未破,窗未撬,我的裤子不翼而飞。早晨开门一看,裤子在院子里,钱包也还在,但四百多元钱掏个精光,一分也没留下,弄得我早点都吃不成。最叫我哭笑不得的是,在我的钱包里多了一个小硬片,一看就是上次被偷走的手机卡!小偷送还给我了。我苦笑着说:“这个小偷居然有点职业操守,只偷点钱财,却不给我添麻烦!”
      我把这件事又跟朋友说了,他讲那叫做“钓鱼”,还说起哪家哪家也被偷了,是怎样怎样偷的,说得有鼻子有眼,我就像听天方夜谭一样,又叫我把防盗门窗再加固一些,再养一条狗看家。
      朋友的这一说,我想找到小偷的心情更迫切。
      “机会”二字终于青睐了我。
    一天,我走在大街上,一辆摩托车“吱”的一声在我面前停下来,骑车的小伙子说:“程叔,你是回家吧,我送你。”我坐了上去。走了一段路程之后,他说要在一个同学家里拿回自己的光盘。同学的家紧靠马路,他走了进去。很快又走出来,对我说:“程叔,你进来歇会吧?同学不在家,要稍等一下。”我跟他走了进去。这是一个贫困的家庭,有一个中年妇女坐在那里捅煤球炉子。煤球炉子,我们跟它告别有十几年了。
      中年妇女对于我们的到来不卑不亢,只是投来短暂的一瞥,说声“请坐”。就是那短暂的一瞥,目光如电。我非常惊讶,在我的阅历中,一个家境贫困的中年妇女,目光应该是灰暗的、阴郁的、甚至是呆滞的。她则不然。“要喝茶自己倒吧。我要抓紧时间把煤火生起来,不然晚饭就晚了。”她又说:“魏国,你的光盘你找找,别拘谨。皮匠的房门没有锁,要是等他回来,恐怕还要十来分钟。”她说的“皮匠”,就是指他的儿子。当魏国推开“皮匠”房门走进去的时候,我也跟了进去。一张球星照片下方的一行字让我的眼睛一亮:“偷得天下的王”。
                    
      一种潜意识告诉我:“‘皮匠’就是小偷。”不过这种想法刚一爬上心头,还是把自己吓了一跳:“你可不要乱说话!注意身份和影响。”但是“偷得天下的王”这六个字总是让我无法消除潜意识,这一次没能见到皮匠……
我又非常唐突地走近“皮匠”的家门,一次、两次,门没打开,就被很不礼貌地拒绝了,第三次,成功了,他终于接待了我:“你有什么事吗?”我觉得自己荒唐无比,心里说:“我有什么事吗?能说想看看小偷的世界吗?再问一声你是小偷吗?”我确实说不上有什么事情来。这次的机会差一点就错过了。也是急中生智,我突然想起那六个字,急忙说:“我非常喜欢那张球星照片。只有你有。想再看看。”同时向他投出羡慕的眼神。他脸上泛起一丝笑意,让我走了进去。
      我单刀直入,奔向主题,一边看着球星照片(那是装模作样的,连球星的名字我都叫不出来),一边问:“偷得天下的王”是什么意思?他半天也没回答。我发现他母亲目光如电的基因一点都没有遗传给他。他有些迟疑地看着我,似乎在问:你不是喜欢球星吗?干吗问那个不相干的问题呢?我走向目标的路出现了险情,绕都绕不过去。谈话陷入了僵局。
      真是峰回路转!目光如电的母亲走近“皮匠”的跟前,手拿一本书,对“皮匠”说:“程叔是个作家。这是魏国昨天送来的书。我看了,写得好,你看看吧。看完了,送还给魏国。”我开始兴奋起来,倒不是因为我被冠上了“作家”的称号,而是因为情况发生了转机,“皮匠”的眼神也变亮起来。他向我投来了羡慕的眼光,我变得自信起来,觉得有一个“作家”的光环罩着自己,很高大。
      原来“皮匠”是一个文学爱好者,手捧我的文集,思想活跃起来,感情产生了,开始无话不说。而且切入的角度非常了得——他说:“你是一个作家。”我被他接受了,“而且你这位作家,只喜欢文字,不喜欢球星。嘻嘻!”——我听出话中有话,无言以答,觉得已经失败在喊我为叔叔的小辈手里。你看,他还是间接地讲了他刚才讲的那句话:“你不是喜欢球星吗?干吗问那个不相干的问题?”这实际上戳穿了我进门时的谎言!
      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坏事。我在他面前撒了谎,身价立即降低。“对话”在“平等”中进行。既然如此,我也没有必要顾及自己的身份,更不要又好吃又怕丑,我历来厌恶做一个虚伪的人。我说:“其实我是对那六个字感兴趣。”他得意地笑了一笑,我知道那笑的含义。“古话说:偷得钱财的便是贼,偷得天下的便是王。你为什么只写了半句话,而且还没有写全呢?”想了想,我又补上一句:“偷得天下的王。我的理解是,当今天下的王要不就是布什,要不就是安南。是不是要偷布什去?还是要偷安南去?”我们两人哈哈大笑起来。
      “不是我写的,是一位同学写的……”他开始讲了一段奇异的少年时候的经历,我听得入了迷,同时在心里忏悔不迭,真不该错把“皮匠”当作小偷了。接着他又对那句老话做了如下的诠释:“偷得天下的便是王,偷不到天下的便是贼,连天下都让人偷得去,何况一点小钱小物的?从这个角度看,你可别太憎恨小偷,小偷中也有好人。同时,”他顿了一下,继续说:
      “小偷,有它产生的社会根源。”他把眼睛紧紧的看着我,我点头同意,“还有环境因素和家庭原因。”
“小偷永远是可耻的!”“皮匠”突然说:“但是小偷也是可以转变的。有一种力量可以让它转变。”“皮匠”从叙述变成了立论。
      这时候我发现:“皮匠”完全承传了他目光如电的母亲的基因,只不过不是表现在眼睛上,而是集中在思想上。他让思想的闪光照亮了我。我甚至怀疑他还只有二十一岁。
      根据他的讲述,我把这支拙笔触进了小偷世界。但是没能找到我那三个问题的答案。
      既然小偷是个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我们就应该重视它的存在。
      我想要为消除这种存在做点什么。
      于是我写了这本书,原打算直名《小偷》,似有不妥,易名《浪迹精魂》吧,取“浪迹萍踪、改邪归正”之意。

发表于 2014-9-28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读过!有机会程主席也送俺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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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有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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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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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随时联系!不过没有原版的了,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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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有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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